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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交通大学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确保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交大〔2017〕80号)的精神,结合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长:雷林

  副组长:谭家万蒋攀

  成员:范晓飚彭中波邢相春印洪浩袁培银张丹刘光银

  秘书:陈析王希

  二、推荐

  (一)推荐条件

  1、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加权平均成绩须进入专业排名前30%,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无考核不合格。

  (4)非外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全国大学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外语专业学生,全国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2、对符合上述条件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优秀人才,经本校本专业3名教授联名推荐,学院综合测试合格,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后,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取得推免资格,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注: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优秀人才是指:

  (1)在校期间获得A类学科竞赛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名前3位)的学生;

  (2)在校期间发表SCI、SSCI、EI、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排名第1,需提供检索证明)的学生。

  (二)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产生办法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是指:从本学院推免生申请者中根据申请者总测评分择优选拔产生的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

  满足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按学生“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加权平均分(百分制)×0.7+奖励分(总分10分)+综合测试成绩(总分20分)的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产生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公布。

  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

  奖励分根据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计算办法计算(详见第六条)。

  (三)推免生名额

  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本年度相关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情况表


本科专业

推免名额(人)

推免生候选人(人)

备注

2016级航海技术专业

2

4

 

2016级轮机工程专业

2

4

 

2016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

3

6

 

2016级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

1

2

 

合计

8

16

 

  (四)推荐程序

  1.学院向2019届本科毕业生公布《重庆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交大〔2017〕80号)及本实施细则,认真宣传、组织,切实做好推免生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2.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见《重庆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附件:申请书、专家推荐信2份、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外语等级成绩单复印件及原件),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交大〔2017〕80号文件和学院相关实施细则确定我院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公示;

  3.取得推免生候选人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秘书处报名,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不及格者不能获得推免资格;

  4.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于综合测试结束后按学生加权平均分(百分制)×0.7、奖励分(总分10分)以及综合测试成绩(总分20分)总分由高到低进行综合排名,如有最后总分相同者,按如下顺序进行综合排名:成绩排名,英语等级分数,科研成果层次类型排名,论文和竞赛层次类型排名,各种奖励的层次等级进行综合排名。最后按综合排名确定我院各专业的推免资格获得者初选名单(如有人弃权,在本专业候选人里按综合排名来选替补,如本专业没有替补人选,在学院其他专业候选人选里面按按总分排序来选替补。),在规定时间内将名单及全部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

  5.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推免资格获得者初选名单及材料后,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产生推免资格获得者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有异议的学生,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将推免资格获得者名单上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同时推免资格获得者要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相关手续。

  6.2020年推免生报名个人申请、相关材料(专家推荐信2份、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外语等级成绩单复印件及原件)递交至至学院学工办,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中午12点,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为学生自动放弃本次推免资格,责任与后果学生自负。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计分办法(见附表)

  附表: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计分办法


加分类别

获奖级别

总分值

加分值(分)

科技

竞赛

A类(排名前三)一、二、三等奖

5

54.54

B类(排名前三)一、二、三等奖

43.53

C类(排名前三)一、二、三等奖

32.52

D类(排名前三)一、二、三等奖

1.510.5

小计

 

5

 

学术

成果

SCIEISSCI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

5

5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3

公开期刊论文

0.5

发明专利

3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0.5

小计

 

5

 

其他

公派海外(境外)学习经历(半年或一学期以上)

2

1

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国家、市级、校级)

210.5

个人荣誉(国家、市级)

21

小计

 

2

 

奖励分最高加10

  说明:

  1.科技竞赛分类依据为重庆交通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分类调整结果(2019版),结合学院实际认定本学科专业领域学生科技竞赛类别。

  2.论文应为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单位作者为重庆交通大学),刊载期刊为国家正规期刊,由学院认定;多篇论文可累加计分,每篇论文只计第一作者。

  3.专利、软件著作权本人应为第1发明人并获得授权(专利权人为重庆交通大学),内容须与专业相关,由学院认定;其中实用新型、外观专利每人限2项。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须通过结题验收,每项只计前三人,按照50%、30%、20%计分。

  5.个人荣誉为除了科技竞赛、学术成果之外,反映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奖项,由学院认定。

  6.所获加分需提供证明材料,1项成果多次获奖时以最高分记1次;所获奖励、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均须为大学在读期间获得,截止日期为《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填表日期。

  (六)综合考核记分办法

  学院在推荐阶段将对候选人按专业要求进行综合考核,采用20分制记分。具体测试内容(得分权重)包括:口头表达能力3分(占15%)、专业知识7分(占35%)、创新能力5分(占25%)、科研活动能力5分(占25%)。

  三、接收

  (一)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写申请志愿,并准备好以下材料:

  1.重庆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成绩专用章);

  3.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六级,全国外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须查验原件);

  4.申请人提交的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材料复印件一套(须查验原件)。

  (二)经研究生院对“推免服务系统”中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后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复试通知。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和外语水平测试。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后公示7天,无异议的由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

  四、附则

  1、特殊优秀人才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特殊优秀人才以外的特殊情况由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2、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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