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3年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计1105人,其中含委托培养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3年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计1105人,其中含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MB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外语能力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二)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我校单独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队和国防系统考生。
(三)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本科应届生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按所在地省级招办要求选择报考点。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吉林省招办规定的报考点。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长春理工大学报考点。
本科就读学校为长春理工大学的推荐免试生必须选择长春理工大学报考点。
外校推荐到我校的免试生按所在学校要求选择报考点。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具体以报考点规定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按所选报名点公告要求,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四、考试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审查毕业证、学位证;应届考生入学时审查毕业证、学位证。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检三部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综合笔试、专业综合面试。综合素质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以当年复试文件规定为准。
3.单独考试不招收小语种考生。
4.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跨专业报考是否加试见“跨专业报考加试要求”。
5.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
6.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统一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具体见网站通知。
7.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包括初试、复试、加试)的考试内容范围按公布书目的大纲执行.
8.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动态将即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长春理工大学研招网:http://yzb.cus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Email: custyzb@sohu.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
联系电话:*************(传真) ************* 邮政编码:130022
联 系 人:王老师
七、招生目录中带☆为国家重点学科 ★为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 ※为国家重点实验室 ▲为省、部级重点学科 △为有单独考试招生权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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