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福建研招网 > 福建师范大学 > 专业介绍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社会学


  一、培养目标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遵纪守法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能够担负高等院校以及科研机构的社会学教学与研究工作、热忱为我国经济、政治、文化服务的21世纪的高层次的社会学专门人才。
  2.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学风和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社会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宽广的哲学、社会科学和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具有正确分析国内外形势、善于识别各种社会思潮、正确理解和宣传党和国家重大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具有较强的从事学校教学、科研和独立承担调查研究和组织管理的能力;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硕士学位水平。
  3.能够较为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阅读国外社会学的专业书刊资料,并能用外文撰写论文摘要。
  4.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设五个研究方向:
  (1)发展社会学研究
  (2)文化社会学研究
  (3)政治社会学研究
  (4)性别社会学研究
  (5)青年社会学研究

  三、修业年限
  硕士生修业年限为2-4年。 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本专业研究生最少要修满38学分。毕业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五、培养方式
  1.在硕士生培养过程中,导师组将合理安排课程学习、论文工作和实践活动等各个环节。
  (1)充分发挥文献阅读在夯实硕士生本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中的作用。每位硕士生必须在第2学期期中之前向导师提交两份读书报告。
  (2)充分发挥个人学习与研究计划在引导和促进硕士生自主学习和研究中的作用。硕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个人学习与研究计划。个人学习与研究计划应在入学两个月后制定。
  (3)课程学习环节注重研究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硕士生可根据本人学习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学习时间,在申请论文答辩前完成规定的全部学分。教学方式灵活多样,倡导实行以研讨为主的教学方式,促进学生的自主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
  (4)论文工作环节侧重于对硕士生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训练,培养硕士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实行学术交流和报告制度。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应参加全国性或全省学术会议1次,并提交论文;至少应在所在学院或全校范围内公开做学术报告1次;至少听取10场学术报告。
  2.采用导师个人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注重发挥集体智慧,鼓励硕士研究生听高水平学术报告,参加相关学科的学术研讨会,拓宽硕士生的学术视野;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引导和促进研究生的自主和个性化发展。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