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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海南师范大学推免研究生补充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12号)要求,2014年我校获得补偿指标为3人,其中东北师范大学2人,陕西师范大学1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东北师范大学接收学科专业为经济学、法学。我校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可以推荐经济学专业;法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可以推荐法学专业。陕西师范大学接收学科专业为政治经济学,我校法学、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专业可以推荐该专业。
  2.相关学院按上述要求,参照学校推免生的推荐条件,每专业推荐一名候选人,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确定人选,并在网上予以公示10天。
  3.学生的申请截止至2013年9月26日17:30。各学院依照学生志愿按要求每专业推荐一名候选人,并于2013年9月28日上午10:00前将学校推免生工作通知附件三及学生申请材料一并报教务处学籍科。
  4.申请补偿名额的学生,应了解教育部关于此类指标的申请要求,学生可到申请学校的相应网站上获得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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