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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要求,我校2015年接收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为保证招生工作质量,选拔优秀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3.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
  5.2015年8月31日前能够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6.符合国家当年对所申请专业(领域)报考条件的要求,同时要符合本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对本专业(领域)推免条件的具体要求。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人数
  我校2015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除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各院系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院系总招生规模的30%。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见我校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志愿填报时间预计为9月25日前后,具体时间以研招网开通志愿填报时间为准。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对申请者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合格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培养单位具体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
  四、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
  1.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至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
  (1)外语笔试测试,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2)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本部分考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内容,一般为面试,部分专业进行专业笔试。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3)体格检查,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不能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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