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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高教研究所导师介绍:程雁雷


  程雁雷教授
  一、基本情况
  女,1963年出生,安徽省黟县人。1985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并留校任教,1991—1992学年度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进修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课程;1999—2000学年度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者。1995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00年晋升为教授。1997年入选安徽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2006年获准享受安徽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
  1996.3.—2000.3.担任安徽大学教务处副处长;2000.4—2001.10担任安徽大学人事处副处长;2005.11—2010.7 任安徽大学高教所首任所长;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

  二、教学与学科建设
  多年来一直从事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教学科研以及高等教育法的研究工作。1997年作为主要学术方向学术骨干参与申报经济法硕士学位点申报获准,2003年牵头申报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点获准,2005年牵头申报高等教育学硕士点获准,为安徽大学研究生教育增加了新的学科门类。

  三、近五年来的科研情况
  1.主要代表作有:
  高校学生管理纠纷与司法介入之范围,《法学》2004年第12期。高校退学权若干问题的法理探讨,《法学》2000年第4期。司法审查与大学自治的有限介入,《行政法学研究》2000年第3期。必须重视和加强高等教育立法,《高等教育研究》2000年第2期。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2.主持的科研项目主要有:
  高等教育管理行为的行政法学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003);加入WTO与加强我省行政法制建设研究(省社科规划项目2002);海峡两岸高等教育法制比较研究(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2001);教师教学岗位职责与考核模式的探讨(省教学研究项目2001);财政权的运行及其法律规制的研究(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基地重点项目2006);中外考试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教育部立法课题委托项目2006)。
  3.最新的成果有:
  高等教育领域行政法问题研究之回顾与前瞻,《行政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高等教育法修改研究报告;加入WTO与我省地方行政法制建设研究报告;中外考试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专家建议搞)》。

  四、获奖情况
  1.《高校学生管理纠纷与司法介入之范围》,安徽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社会科学类)奖(2003-2004)论文二等奖。
  2.《行政罚款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安徽省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三等奖(1998)。
  3.《高校退学权若干问题的法理探讨》,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003)。

  五、学术影响与社会服务
  担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员副总干事。被聘为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兼职教授;苏州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硕士点兼职教授等,在国内行政法学界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和一定的学术地位。
  被聘为教育部《高等教育法》修改工作小组专家成员;安徽省人大法工委立法咨询员;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安徽省人大内务司法咨询员;安徽省纪检监察特约研究员;合肥市人大法工委立法咨询员;铜陵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谘议等,为国家和地方的法治建设实践提供智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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