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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2004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4]41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将2004年我校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5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4年7月31日);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但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才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3、工作业绩突出;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报名时间。

  二、资格审查

  1、报考者先登录安徽省统考办主页或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分别贴近期同底版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填写完毕后,由报考者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请填写“工程硕士”,“报考专业或领域”请填写“电子与通信工程”或“计算机技术”。

  3、报考者在7月26日至31日到我校研究生部(安徽大学主校区老图书馆西门一楼)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届时须出以下材料:1)签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一份留研究生部,一份用于报名,一份自己留存);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工程实践工作的工龄证明。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在7月中下旬,登陆安徽省统考办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7月28日至31日,到合肥工业大学(南区)研究生院办公楼(斛兵塘东侧)现场报名点交验《资格审查表》、报名考试费并照相。

  3、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者,于7月28日至31日,直接到合肥工业大学(南区)研究生院办公楼(斛兵塘东侧)现场报名点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办理以上相关手续。

  4、报考者可在安徽省学位办指定地点考试。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区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但须在同一地点报名,考试地点与现场报名地点一致。

  四、招生领域

  1、电子与通信工程;2、计算机技术。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科目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考试时间为2004年10月23、24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复试科目为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初试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 for Master of Engineering,简称GCT—ME),为闭卷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联考。

  “GCT—ME”试卷由语言表达、数学基础、逻辑推理、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四部分组成,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试卷均采用客观选择题,有阅读理解、分析判断、正误辨识、情景分析、数理解题、逻辑推理等。该成绩有效期两年。

  2、复试

  我校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GCT—ME”成绩单,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基础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试 科 目

考 书 目

电子与通信工程

数字电路、半导体物理、信号与系统任选一门

《脉冲与数字电路》第二版,王毓银编

《数字电路逻辑设计》(第三版)王毓银,高等教育出版社

《半导体物理》刘恩科主编,国防工业出版社,1994年版

《信号与系统》(上下)郑君里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计算机技术

数据结构与程序设计

《数据结构》严蔚敏主编;《C程序设计》谭浩强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或《PASCAL程序设计》施振夏主编,上海交大出版社。

  2)专业综合考试由我校研究生部和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六、辅导资料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七、招生人数

  我校2004年工程硕士招生视考生的成绩自行确定录取名额。

  八、学习年限、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学制2.5年,全部委托培养,进校不离岗,课程学习时间基本业余。学分和课程设置根据教育部要求,由我校和考生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后实施。教学活动在我校或我校的校外工程硕士教学点进行,由我校派教师授课。学位论文(设计)主要结合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的研究课题或项目设计进行,由我校研究生导师和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推荐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指导。对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者,由我校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的学位证书。

  九、培养费用

  录取类别为原单位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负担。培养费用为8000元/年。培养费用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分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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