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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2010年硕士生复试方案及调剂方案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及调剂方案

   研究生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多年来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实践,特制定本办法,以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复试规则,规范复试程序,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一、复试人选

  1、考生自行对照我校公布的《2010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单科、总分均达到(即等于或高于)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即可参加我校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考生自行下载复试通知书(下周可在网页上下载),并在复试通知书上填写考生本人的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方向、复试时间、地点。详见《北京外国语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安排》(将于下周在网上发布)。

  2、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原则上采取1:1.2的比例;高翻学院复试比例为1:2。

  3、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只有一次复试机会,且不再参加我校的校内调剂。

  二、复试内容、形式及时间

  1、复试内容原则上包括以下内容:(1)专业笔试;(2)专业口试/面试;(3)第二外语(含统考外语)听力考试。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

  2、复试时间: 4月15—18日四天,具体安排如下:

  4月15日、16日两天上午8:00—12:00体检(空腹)

  4月15日上午:英语学院、俄语学院、法语系、德语系、日语系、西葡语系、阿拉伯语系

  4月16日上午: 日研中心、欧语学院、亚非学院、高翻学院、中文学院、外研中心、国关学院、哲社学院、国商学院、法学院、外国文学所、海外汉学中心;

  4月17全天、4月18日上午:各院系专业复试(时间地点详见下周发布的“各专业复试安排”);专业口试/面试时间20分钟;专业笔试时间1-3小时;外语听力20分钟。

  4月18日下午日下午:所有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二外(含统考外语)听力测试。

  资格审查及听力考试详细安排,请关注我办下周在网页上公布的《北京外国语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安排》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4、考生资格审查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出示本人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原件;应届考生需出具学生证;非应届考生需出具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的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由档案所在地、所在部门出具档案存放证明),查验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不交者后果自负)。同等学力考生须出具专科毕业证、两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期刊原件。不通过资格审查者复试成绩无效、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成绩

  1、有笔试的专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占50%,口试/面试占48%。
  只有口试/面试的专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口试/面试占98%,

  2、外语听力(含统考外语、第二外语)测试满分20分,占复试成绩总分的2%(不参加资格审查、外语听力考试者取消全部复试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程,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笔试、面试、听力成绩之和)×50%+〔(初试专业1成绩+专业2成绩)÷3〕×50%。
   高翻同传专业根据本专业的特点: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视译、复述、口试/面试的成绩之和+二外听力成绩)×70%+〔(初试基础成绩+专业成绩)÷3〕×30%。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依次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6、未经复试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1、录取工作必须保证质量第一,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及思想政治道德不符合录取要求,一律不予录取。

  3、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复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定向、委培及自筹经费培养的研究生,录取名单确定后应分别签订定向、委培或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

  五、交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于资格审查时缴纳复试费100元。

  六、有关调剂事宜:

  1、校内调剂:

  我校以下专业可接收部分校内调剂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1)翻译硕士(MTI笔译方向)

  调剂对象及成绩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北外英语学院、高翻学院以下专业且成绩总分、单科均高于下表中分数的考生;

  总分 专业单科 政治/英语
英语学院  英美文学 375 95 50
英语学院  美国研究 375 100 50
英语学院 翻译学(笔译) 375 100 50
英语学院  英国研究 380 100 50
高翻学院  英汉同传
(总分 381分、专业单科95分以上,且未进入高翻学院复试范围的考生)
381 95 50

  (2)中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除对外汉语教学理论方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古代文学

  第一志愿报考北外中文学院对外汉语教学理论方向且成绩总分、单科均高于国家分数线(总分345、政治英语50、专业75)的考生;

  (3)调剂办法:

  ①自行下载、填写《调剂申请表》(下周可网上下载),以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形式将调剂申请表交到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二号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楼303) 

  邮编:100089;传真:************ E-mail:  bwyzb@bfsu.edu.cn

  ②调剂申请截止时间:4月9日17:00之前。

  ③我于4月12日下午在北外研招办网页公布允许调剂复试名单,每位允许调剂复试的考生只能有一次复试机会。

  2、考生如不符合北外的校内调剂政策,需要向外校调剂,请自行上中国研招网调剂平台,查阅外校调剂信息、发送调剂申请,该申请中会包含考生所有基本信息及初试成绩,且已经过教育部审核,为真实有效信息,我办不为考生推荐调剂学校、不向考生出具书面成绩单。

  我办在收到考生本人签字的书面调剂申请和接收单位的接收函后,在五个工作日内由我校统一转寄至接收单位,调剂录取。书面申请和外校调剂录取接收函必须为原件,电子邮件、传真件、复印件均不予受理。

  3、我校不接收校外调剂考生。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招办

201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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