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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推免工作必须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严格控制条件,实事求是,择优推荐,保证质量。

  2.被推荐的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反学校纪律受到处分记录;做人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行为记录;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应得学分。到推荐时为止,已达到我校对学生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分数要求(≥425分)。满足上述要求的同学才具有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否则不予推荐。

  3.推免名额不设置留校限额。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用于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二、工作办法

  今年我校获得教育部下拨正常推免名额710人,“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15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名额补偿2人(北京师范大学1人、东北师范大学1人),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名额补偿11人(国防科技大学11人)。学生按照以下3种方式之一获得推免资格。

  (1)按专业学习成绩和表现综合排序

  这种方式选拔推免生是今年本项工作的主体。绝大部分推免生应按这种方式获得推免资格。具体操作程序是,由教务处根据截至第六学期初为止的各专业2014级注册学生人数(以下简称注册学生数)按推荐比例分配推免名额、并对实验班、军工专业、卓越计划专业按倾斜政策向学院(或专业)分配增补推免名额。增补推免名额必须用于该专业学生,如无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学院必须将剩余的增补名额退回学校,不得擅自挪用于其他专业。装甲车辆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机电学院)、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三个专业同时享有军工专业和卓越计划专业倾斜政策,在操作时应优先执行军工专业增补名额。如已无符合条件的学生,学院须将剩余名额(包括剩余的增补名额)退回学校。

  各学院应按各专业注册学生数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在选拔推荐学生时,应把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主要推荐条件,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以教务处提供的学生排名查询系统结果为准。可适当考虑学生的其他表现,进行综合排名,学习成绩以外的加分,最多不能超过总排名分数的15%,以综合排名顺序推荐。被推荐的学生不得有过不及格课程记录,且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25%以内(分母为专业全部注册学生)。学生参加交流学习期间所获得的学分不参与本校保研成绩排名的计算。如果学生交流学习课程有不及格记录,则不具有申请推免资格。

  综合排名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名=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名次×0.85+其他表现排名名次×0.15

  上式中“其他表现排名”的评定细则或评定方法,由各个学院制定,并在本学院网站提前公示,严格执行。

  教育部单列下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名额及国防科工招生单位补偿名额。学校参照师范大学、国防科工院校补偿名额需求的情况,将这两部分名额给相应学院。由所在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及补偿名额,按照方式(1)中的规定,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上报教务处。

  (2)徐特立英才班

  徐特立英才班在本硕博贯通培养的过程中实行严格的分流和补入,以选拔有潜质的优秀学生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学生需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原则上前六学期修读课程无不及格记录、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且有志继续在本校攻读硕士或博士的学生,将免试进入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阶段。具体操作按照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程序进行。

  (3)按专业学习成绩和特长综合排序

  这种选拔方式针对学科知识竞赛获奖生和特殊专长生以及从事专项工作特长生。

  学科知识竞赛获奖生和特殊专长生是指①获得经学校认可的各类大学生学科知识竞赛国际级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并且获奖比例原则上在参赛学生总数的20%以内;或由学院组织学生参加的专业同行认可的大学生竞赛中获得国家二等奖以上;②在某一学科领域确有特殊专长,如有重大科研成果、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出版专著、获得专利授权等;③具有文艺特长或体育特长并在重大活动或重大赛事中为学校争得显著荣誉的学生。

  从事专项工作特长生是指①研究生支教团,这部分指标是教育部单列下拨。需符合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文件的要求,由团委制定推荐办法;②保资生,对部分工作实践能力强,且当下有明确工作需求的同学,可申请志愿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先工作后入学。这部分推免名额计划单列。

  被推荐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推荐之前重考或重修课程不超过二门且均已通过,且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40%以内。可适当考虑学生的其他表现,进行综合排名。

  综合排名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名=学习成绩专业相对排名名次×0.6+特长排名名次×0.3+其他表现排名名次×0.1

  相关实施细则由团委、体育部、学生工作处制定,并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公示,严格执行。

  学科知识竞赛获奖生和特殊专长生按照个人申请、学院及相关部门审核的方式推荐。教务处汇总报送的学科知识竞赛获奖学生和特殊专长生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领导小组按获奖级别、获奖面(比如获多项奖项权重高于单项奖项)、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在40%以内等原则将推免名额分配到相关学院和部门。学生工作处、团委对申请保资、支教推荐的学生组织必要的面试和笔试,要对学生从事专项工作的特长进行考核评价,并将确定的候选人员名单交教务处。

  三、推荐免试工作安排

  推免生遴选相关工作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体育部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各学院本科教学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该学院每一位推免生的最后资格确认。

  推荐和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9月25日前结束,之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于当年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各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申请推荐学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推荐阶段具体工作时间节点如下:

  1.各学院、校团委、体育部、学生工作(部)处应在2017年9月9日之前,制定出学院推免办法实施细则、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以及支教学生、保资学生推免实施细则,并上报教务处。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

  2.各学院、校团委、体育部应在2017年9月12日之前,将拟推荐学科知识竞赛获奖生和特殊专长生名单(见附件1)及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在2017年9月15日前确定分配名额,下拨各相关部门。

  3.各学院、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体育部最迟应在2017年9月22日之前,将推免生候选人员名单(附件2)上报教务处。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实施细则、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含候选人姓名、专业、综合成绩及综合排名情况)。公示期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4.为确保推荐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推荐名额作废,杜绝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因出国、就业等原因浪费我校宝贵的推免名额。每一位获得推免名额的同学必须与学校教务处签署《北京理工大学教务处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协议书》(见附件3),并严格按照协议书的内容执行。

  5.各学院、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体育部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学校咨询及申诉渠道(见附件4)和本部门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及时处理相关咨询和申诉。

  6.为保证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人为出现的各种问题,所有涉及到推免名单和相关文档更换、撤销、增减等事项,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均需提交纸质说明文件并签字盖章。为确保最终名单的准确性,教务处会在教育部研招网填报之前将学院全部类型的推免生名单汇总发给各学院教学院长核实,请各位教学院长务必认真核对,签字盖章。

  附件:

  1.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竞赛获奖及特长生推免生候选名单表

  2.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候选名单表

  3.北京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协议书

  4.学校咨询及申诉渠道

  相关附件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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