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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国际法学


  国际法学(专业代码:030109 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和我国融入世界经济的实际需要,本专业将严格按照相关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以培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具有较好的专业外语水平,能独立从事国际法教学、科研以及法律、贸易等实务工作的人才。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
  学科 法学
  专业 国际法专业
  
  主要研究方向
  1.国际经济法方向
  该方向以国际经济法为研究对象,探讨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具体内容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世界贸易组织法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本方向研究生将通过对上述领域法律规范的研究与实务运做的探讨,掌握国际经济法学中的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把握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趋势,为其今后从事国际经济贸易活动和国际经济法律研究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国际公法方向
  该方向以国际公法为研究对象,探讨国际公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国家间的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国际公法对国际社会的和谐发展起着重要的调控作用。本专业研究生将通过对国际法基本理论、国际组织法、国际条约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等国际法律规则的学习和研究,进一步拓宽研究领域与思路,把握国际法新的发展趋势,为国际法规则的完善和我国政府与实务部门实际运用国际法规则提供有价值的对策和建议。
  3.国际私法方向
  该方向以国际私法为研究对象,研究重点为冲突规则与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则。冲突法研究以国际冲突法与区际冲突法为中心,探讨冲突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分析解决区际冲突的方式和发展趋向。国际私法虽然是国际法学传统的基础性学科,但经济全球化下所产生的各种利益冲突却需要这一能够保障跨国民商事法律关系正常运转的制度与规则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本方向研究生将通过对上述规则及其实务的研究,加深对国际私法调整机制的认识,并对中国冲突规则的完善给予更多的关注。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
  根据培养目标以及专业特点,本专业研究生的培养方式是:
  (1)在教学与日常生活中注重研究生整体素质的培养。除通过专门的理论课学习以提高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水平和良好的道德观念之外,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组织的各项政治与公益性活动并为其提供方便。通过日常和各项活动的积极参与,培养研究生积极进取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
  (2)在注重法学知识完整和系统性的同时,按照教学大纲,采用重点讲授和专题研讨的方式深化学生的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的专业理论水平,强化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采用集体培养与指导教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注意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导师将指定必要的参考书籍,要求学生阅读并做好读书笔记,并及时检验学生自学效果,培养学生勤奋严谨的良好学风。
  (4)通过聘请外教和兼职教授授课、举办讲座和各类研讨会、组织学生参与科研项目与撰写论文等方式,创新教学与培养途径,拓宽学生的眼界和知识领域,为学生创造必要的与外界交往的条件,提高学生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习年限原则上为2.5年。在此基础上实行2-3年的弹性学习年限。第一至第三学期主要用于基础与专业课程的学习。第四至第五学期主要用于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
  学习分数达到规定要求者即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本专业的硕士课程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28学分。课程设置与学分如下:
  1.学位课(共17分)
  (1)公共课(5学分)
  (2)基础课(不少于4分)
  (3)专业基础课(不少于4分)
  (4)专业课(不少于4分)
  2.非学位课(共11分
  (1)必修环节(3学分)
  前沿讲座(2学分):至少参加8次学术报告
  文献综述(1学分):中外文阅读,由导师考核
  (2)任选课(8学分,其中专业选修课不少于4分)
  (3)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五、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要求
  (一)科学研究
  在学习期间,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性活动,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但不限于以下一个任务。
  1.在论文答辩前应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研究生必须认真阅读导师指定的文献,并根据导师的要求撰写一定数量的读书报告。
  (二)学位论文
  论文的写作与答辩是研究生学习中最重要的内容,也是对研究生学习成绩的综合检验。研究生应按照以下要求完成论文写作与答辩。
  1.论文选题。在导师指定或指导下确定选题。选题应能充分展现学生的能力和学习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或实践意义。
  2.开题报告。选题确定后,学生应进一步收集资料并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选题的意义、论文的基本内容、预期达到的水平、与所选题目有关的文献综述、完成论文的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等。开题报告应经导师组审定。
  3.论文的写作与修改。论文的写作应严格按照开题报告和任务书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在导师指导下,经过拟订详细的论文写作提纲,完成初稿、修改、定稿等工作。
  论文应观点明确,论证周密,资料翔实,注释规范,具有一定独立观点和见解;论文应不少于3万字。
  4.参加答辩。
  5.授予学位。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位委员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授予国际法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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