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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应用心理硕士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双证全日制应用心理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拟招收全日制双证应用心理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的专业应用心理人才。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培养目标
  我校全日制双证应用心理专业硕士培养从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心理学的实际需求出发,以问题为导向,以问题解决为目标,培养科学家 +实践者的应用心理学人才。应用心理专业硕士毕业生应掌握解决问题所需要的心理学基础知识与技能,熟练运用心理学的原理与技术,能通过评估、诊断、咨询、训练与矫正等形式有效开发人的各种心理潜能、矫正与改善各种心理障碍、提高人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二、招生人数
  (1) 我校2013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双证应用心理专业硕士30人(其中心理咨询、心理测评、人力资源三个方向均为10人),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占拟招生总人数的50%。
  (2)推荐免试:
  欢迎获得推免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
  申请者请完整阅读本招生简章,按照《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办法》要求提出申请。其中申请人(包括我校推免生)于9月5日-20日登陆专业学位接收推荐免试生网上申请系统(http://graduate.bnu.edu.cn:20131/)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自述等材料,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并于9月23日前(以邮戳为准)直接寄(或送)到拟申请院系所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三、参加应用心理硕士全国联考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5)在读研究生(含单证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6.我校全日制双证应用心理专业硕士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3.网上报名要求。考生须于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相关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其中须注意:
  ①考生应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②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4.现场确认。考生须于2012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和报考信息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报考信息无效。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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