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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国际贸易



  (一级学科: 应用经济学)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一、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
  本专业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经济理论基础和系统的国际贸易专业知识,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和一定的现代经济分析方法与计算机技术的专门人才。毕业后能从事国际贸易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或贸易机构的业务工作。
  硕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3年。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答辩通过的硕士生可以在2年或2年半完成学业。
 
  二、专业研究方向

序号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内容 研究生导师
1 国际贸易理论及其运用研究 主要研究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及其运用情况,包括古典国际贸易理论、新古典国际贸易理论、现代国际贸易理论、发达国家国际贸易政策、发展中国家国际贸易政策等。 赵春明教授
(博导)
2 中国对外贸易问题研究 主要研究中国对外贸易战略、中国对外贸易政策、国际贸易环境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等。 曲如晓教授
(博导)
3 国际贸易实务问题研究 主要研究国际贸易的交易条件、交易程序和交易方式等问题。 姚新超教授
(博导)
4 公平贸易问题研究 主要研究国际贸易的公平性问题,特别是分析研究倾销、反倾销、劳工标准等对一国产业的损害等问题。 仲鑫教授

  三、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
  硕士生培养与中期考核的基本要求
  培养方式采取课程学习、在导师指导下研读本研究方向的文献和撰写硕士论文、参加实践活动的方式。课程学习安排在前三学期完成,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半,撰写硕士论文时间不少于一年。
  本科非经济学专业毕业的学生,须在导师指导下,补修经济学专业的本科基础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入学分。
  中期考核应在第三学期末完成。考核的内容包括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考核由系主任组织有关研究生导师组成考核小组主持,考核后,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思想品德好的硕士生可以在2年或2年半完成学业。个别学习成绩差或明显缺乏科研能力的,或因品德不合格的,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按研究生院相关规定处理。考核的结果将作为硕博连读候选人选拔的重要依据。中期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撰写论文阶段。
  课程学习与教学环节应按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学位课程一门重修后仍不及格或两门以上学位课程不及格或无故旷考者,按研究生院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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