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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为保证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8〕20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通知》(川教考院招〔2008〕177号)等文件精神,请各单位做好推荐200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
  1.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工作。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有关日常工作。
  2.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由各学院的院长、党总支书记、年级辅导员和专业教师代表1人组成,负责本学院的推免工作。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在校期间不得有重修或补考记录。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按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4.外语达到国家四级等级考试425分以上(含小语种,其中日语考生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2级者视为与国家四级有同等效力)。同等条件下通过高级别者优先。
  5.医类(含护理)学生计算机通过四川省一级统考,同等条件下通过高级别者优先;药类和其他类学生计算机通过四川省二级统考,同等条件下通过高级别者优先。
  6.同等条件下,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称号次数多者优先。有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等特长的学生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7.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推荐基本条件(试行):在核心学术期刊发表第一署名文章一篇以上,或获得省级课外科技活动三等奖以上,或参与编写并出版专著5万字以上。
  8.基地班的推免工作还应参照《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中药学基地班本、硕分流办法》的规定来执行。
  9.各学院应严格依据上述条件综合制定本学院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确保推免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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