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辽宁研招网 > 中国医科大学 > 招生信息

中国医科大学2013接收推免优秀应届本科生办法



  三、2013年学校推免工作内容及时程安排
  (一) 我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参加推免的报名申请
  所有申请参加推免遴选的我校2013年应届本科一本毕业生,均必须通过网上报名,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凡符合我校推免候选人基本专业条件者,均可申请报名。报名网址和时间如下:
  网址:http://yjs.cmu.edu.cn/cs/tmbm/tmbm1.php
  时间:2012年9月26日-28日(截止时间为28日15:00)
  我校推免候选人的基本专业条件为一本本科专业,且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小语种四级合格并英语四级合格)。通过学校本科全部推免条件审核的合格申请人,为我校推免候选人。
  对我校本科2013年推免申请人,网报时应选报是否参加支教团项目和外推校际交流(两者不能兼报),以便于后续选拔。
  (二)学校本科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和推免名额遴选推荐
  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遴选推荐
  根据教育部教学[2006]14号文件要求,学校成立201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本科应届毕业生的遴选推荐工作,包括制定年度推荐工作实施办法,确定推免申请基本条件、建立科学、全面、严谨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方案,于遴选工作启动前通过网络面向全校公开发布。
  遴选综合测评结果确定后,合格申请人名单及其推免综合测评各组分成绩、总成绩和择优排名,由学校学生处负责通过网络面向全校公示7天,并公开标示推荐生源和校外交流名额推荐生源。
  2、校外推荐交流
  时间:2012年9月29日-10月14日
  我校本科外推指标,在推荐名额遴选确定后,由推荐候选人向学生处报名申请,并由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学校年度遴选实施细则的规定方案确定。
  已获我校推免资格并符合校外推免交流条件的推免生源,自行参加所申报学校的推免生接收复试。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复试合格,并将外校同意录取的接收函返回中国医科大学者获得外推名额。外推交流推免生返回确认的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逾期未返回者,其外推生源资格自动取消,名额收回,校内接收。为避免影响校内接收同学,2013年校外交流推免推荐人,不再回校参加校内接收。
  (三)校内本科推免推荐名额的接收和录取
  时间:2012年10月10日—10月25日
  研究生院根据我校当年的推免生招生规定和学生处递交的排名公示后的推免指标推荐候选生源总名单,组织本校推荐免试生专业选报和进行复试录取。校内接收的具体安排,由研究生院根据学生处转递的公示后最终申请人名单,另文发布通知。请全体申请推免同学注意及时查阅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页推免专栏发布的有关信息,并及时遵照执行。
  (四)校外推免生的接收
  所有申请推免攻读我校研究生的国内其他高校推免生,均必须通过网上报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网址:http://yjs.cmu.edu.cn/cs/tmbm/tmbm1.php
  时间: 2012年9月26日-10月20日
  我校仅接收以下18所院校(简称“原部属院校”)的本科一本毕业生申请至我校推免攻读研究生。申请人须获得本科所在院校的推免指标名额;同时,其基本专业条件要求为推免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50%,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小语种四级合格并英语四级合格),且本科专业符合我校接收学科的本科专业要求。
  接收申请的校外推免学生本科毕业院校如下:
  (1)原卫生部署院校9所: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中南大学。原卫生部属中国医科大学的本科生源另文按校内接收政策执行。
  (2)“2+7”院校3所: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
  (3)直辖市及知名地方院校6所:首都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
  有关接收外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至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研究生院另行发布专文通知。
  根据国家2013年推免通知中,关于“要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精神,通过推荐免试吸引优秀生源攻读临床医学(全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我校在接收外校学术学位推免生源时,也积极欢迎外校学术学位推免生源转报我校全科医学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

  四、本校推免生的校内接收专业志愿选报
  研究生院根据我校当年的推免生招生规定和学生处递交的排名公示后的推免生源总名单,组织本校推荐免试生进行校内接收专业的志愿选报。校内接收专业志愿选报是校内本科推免接收和录取工作(参见本通知三-(三)条)的关键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接收实施办法执行。志愿选报及重要相关工作框架如下:
  1、研究生院组织专业志愿申报会,根据学生处递转的排名公示后的推免生源总名单,按照推荐候选人排序及其专业和普通候选人排序,择优接收。申报会逾期不到视为自愿放弃。
  在择优接收中,按本专业推荐候选人、非本专业推荐候选人、各专业普通候选人依序择优。各推免计划间的优先顺序为专业学位推免计划、普通推免学术学位计划、支教团推免计划。不接受学校推免生招生专业名额计划的候选推免生源,其推免资格自动放弃,所空名额按候选名单依次递补;但其可于选择放弃时公开声明等待某一导师的复试替补。
  2、专业志愿申报接收后,研究生院按等额替补方式组织复试。复试不合格者推免资格自动作废,其推免指标由候选名单依次递补,重新选报专业和导师志愿。
  3、所有候选推免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合格后方能进入录取阶段。对复试合格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汇总上报并公布。录取的推免生源随2013年统考硕士新生一起入学。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