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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初试
  初试时间为全国统一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初试科目有三门或四门,前两门是思想政治和外语,满分各为100分,均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其他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入学后改学英语。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考试中只要有一门课为缺考,则其所有考试科目都以缺考论处。

  八、复试与录取
  复试录取办法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发布的文件要求具体制定,请考生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部网页。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另行通知,加试方式为笔试。
  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复试时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英语。
  考生在复试拟录取后须在发录取通知书之前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制、学费、在学期间待遇
  1、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2、我校录取时仍区分公费生、自费生;学费:公费生免费,自费生每人8000元/年。
  3、每月基础生活津贴:400-500元/月。每年按12个月发放。

  十、奖学金与助学金
  从2010年起,我校实施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了激发研究生从事学习和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制度和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
  1、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和委托培养生)在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间,除了基础生活津贴外,还可申请获得优秀奖学金资助。另外,学校还提供各类专项奖学金;
  2、学校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岗位。

  十一、其他
  1、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若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个阶段,均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在复试拟录取后须在规定时间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
  2、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我校复试时进行,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我校的复试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供审核。
  3、考生按规定的方式时间参加报名、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中请写明本人准确的联系电话和地址及邮编。如有改变请及时与我部联系更正。
  4、招生目录中的参考书目含部分复试科目的参考书。未列出参考书的复试科目以全国医药院校统编教材为主。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7、本目录中标★为我校自主增列的学科专业。
  8、我校单位代码:10316,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邮编:211198,联系部门:研究生部,电话:(025)86185382;网址:http://yjsc.cpu.edu.cn/
  9、各部门电话:药学院:(025-83271414)、中药学院(025-86185239)、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025-83271249)、国际医药商学院(025-86185038)、 基础部(025-86185160)、社科部(************)。

  相关文章:中国药科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参考书目
       中国药科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参考书目
       中国药科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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