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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党校考研录取规则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主要采用面试、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外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2、复试时应在复试情况表上做好详细记录。复试完毕后,各复试小组应及时将复试情况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对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科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关于体格检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六、录取
  各学科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录取工作要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上述意见严格实行。研究生招生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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