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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2011年接收推免硕士办法


        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2011年推荐免试生申请程序

  
  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欢迎国内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所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所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所研招办提出申请。

  一、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具备的条件
  凡在教育部下达推荐免试生指标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 我所接收201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要求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必须硕博连读)。
  4.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5.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6.须通过大学英语考试,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7.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网上报名(网报系统已开通)
  登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进入网上报名,选择推免申请。

  三、申请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应直接向所申请的培养单位提交如下材料:
  (一)必须提供材料
  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注:向所在学校领取,此表复试合格后补交)
  2.填写好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可从下载中心下载)或提供学校出具的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学校同意外推,并注明“学术型研究生”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4.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英语等级、TOEFL或GRE等)
  6.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二)自愿提供材料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注:要求所提供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

  四、接收程序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程序如下:
  (一)网上提交申请
  推荐免试申请人必须使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以下简称申请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二)打印申请表、提交材料
  申请人查阅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并直接与培养单位联系,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在“推荐免试申请系统”中打印申请表并申请人签字,于2010年10月10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送或寄到我所研招办。
  (三)初审
  我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在《申请系统》中公布。申请人需按照我所公布的面试时间地点到我所参加复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评、综合能力面试、英语口语测试、科技英语笔试、实验技能考核及体检)。
  我所201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一轮复试暂定于2010年9月25日-9月30日,.
  第二轮复试时间暂定于2010年10月12日-10月15日。具体时间安排见后续通知!
  (四)考核和体检
  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及体检。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2.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3.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4.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五)录取
  1.复试结果经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向通过复试考核及体检合格者,发给正式接收函。
  2.收到正式接收函的学生到其所在学校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并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必须是我所),报名结束后将有关材料寄至我所研究生部。
  3.2011年4月上旬调政治思想考核材料。(请考生届时下载政审表)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

  五、特别申明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六、为鼓励推荐免试生到我所攻读学位,正式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我所负责报销往返车费。
  (有关表格可从研究生部主页——下载中心下载相关表格,最终以网上公布正式信息为准)
  联系人:熊川男 熊博晖
  联系电话:*************,84379006 传真:*************
  E-mail: zhaosheng@dicp.ac.cn xiongbh@dicp.ac.cn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路457号 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11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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