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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04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主要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和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现有73个博士点、118个硕士点,拥有6个国家重点学科,其中教育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一。我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学者、教授,教学条件良好,是一所教师教育领先、兼有教育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及管理科学的综合性著名师范大学,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的24所首批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的院校。现面向全国办理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手续。
  
  一、专业方向
  
  教育行政与管理、行政管理、公共经济管理、传媒管理、中日关系等专业方向(报考时须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中的报考专业或领域栏注明)。
  
  二、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获学士学位)、工龄三年以上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管理的在职人员和相关行业的管理人员都可以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者请于7月上中旬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点击此处进入各网上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并于7月28至3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现场报名、照相。
  
  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http://www.yjsy.ecnu.edu.cn/)网页上在线输入本人报考资格审查信息(在线输入链接处),(该在线输入只是为了掌握报考我校基本情况,不等于网上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均需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并自行打印和保存《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我校将12月下旬通知考生联考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凡进入拟录取名单者把经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同意的《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连同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龄证明(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同时持有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等材料的复印件(入学后查验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挂号寄送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邮编:200062)办理资格审查(并请在信封上注明mpa的字样,同时附上以寄政治考试通知用的填有本人通信地址、邮编及加贴邮票的回寄信封)。不符合报考资格审查者及政治理论考试不通过者一律不予录取,,录取后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学习资格。
  
  四、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或日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逻辑和数学)等五门,除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外,其他考试都为全国联考(联考时间为10月23、24日)。
  
  五、学习方式与学位授予
  
  学习方式采取半脱产(课程学习)和在职兼读(论文工作)的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学习年限2到4年(一般为三年)。上海学员采取晚上和双休日上课,外地学员除第一年3月初集中二周进行课程学习外,每学年7-8月集中进行课程学习(课程分为核心课程、方向性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位论文采取边工作边撰写的方式,论文必须紧密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的管理实际。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论文必须体现学员运用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方法进行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实际工作量至少半年。
  
  课程考试合格和论文通过者,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学位申请按我校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工作规定进行)。
  
  录取后的公共管理硕士生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有公共管理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
  
  六、学习费用
  
  学习费用:合计3万,分三次支付。
  
  报考咨询总热线:************
  
  七、考前辅导咨询电话:6223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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