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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0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05年在9个门类、72个专业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名额需综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招生计划、学校发展及办学条件、国家需求及就业状况、导师个人变化、考后生源情况等再行确定。我校200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475名,含提前攻博、硕博连读,供考生参考。
  
  我校在理科类部分基础学科试行硕博连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和部分人文学科与法国高师联合选拔、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学习年限及方式
  
  一般为3年,在职兼读可为3至6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通过审批的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的本校在学优秀硕士生;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即业务要求必须符合报名手续的有关规定)。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需师级以上部队政治部签章同意。
  
  五、报名日期
  
  2004年12月1日至15日。
  
  六、报名地点
  
  我校200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具体应见我校研招办网页报名办法)
  
  七、报名手续
  
  1、考生报名(即在线输入和随后的在线确认)前应按照我校招生简章的有关内容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在线输入前应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导师姓名、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等信息不得出错,如因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2、考生须先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主页,在线输入(含修改)相关信息。并务请牢记本人报名序号,以便办理后续初试(领准考证)、复试等手续。
  
  3、下载《报考登记卡》、《报考登记表》、《思想政治情况表》、《专家推荐书》、《体检表》。请用a4幅面纸张输出。
  
  4、填写有关表格时,外语语种和业务课有任选的按专业目录上的规定选择一种,否则由我校指定。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定向(原单位)、委托(原单位)、自筹经费。考试类别为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限本校硕士生)。
  
  5、考生本人填好有关表格后,交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在有关表格(项)按规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具体应见我校研招办网页报名办法),12月20日前(含)将所有报考材料(《报考登记卡》、《报考登记表》、2名专家的《专家推荐书》、《体检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需另附学生证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应届毕业生可缓交)、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有效性,并附上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费)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具体应见我校研招办网页报名办法)。考生所在单位应在《思想政治情况表》中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作出全面鉴定。对有突出成绩或犯过严重错误的考生,应提供翔实的材料。
  
  同等学力考生不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但须另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大学英语6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证书原件(报考外语专业须提供相应等级的二外证书)、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公开发表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水平当于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网上报名(在线输入)前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需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具体应见我校研招办网页报名办法)
  
  6、我校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已交纳报名费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届时准考证不再寄发,考生于考前凭原件:身份证、应届硕士生需另有学生证、硕士学位证书领取准考证。
  
  八、考试
  
  初试时间:2005年3月19日至20日;地点:华东师范大学。
  
  九、初试内容
  
  1、政治理论课(应届毕业硕士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免试);
  
  2、外国语(含听力,考试时需自备调频收音机及耳机);
  
  3、业务课(两门笔试);
  
  初试后即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待初试时另行通知。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需加(笔)试报考专业的2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定向(原单位)、委托(原单位)、自筹经费。录取前定向(委托)培养博士生、原单位、招生学校之间需签署合同,自筹经费培养博士生也需签署合同。委托培养博士生和自筹经费培养博士生需交纳培养费。
  
  每位导师(含跨专业招生导师)招收约1至2名考生。
  
  十一、毕业就业
  
  非定向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按合同规定回原单位。
  
  十二、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入学、就读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规定和政策)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如有变动,以我校研招办网页公布的报名办法、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信息为准,并请电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
  
  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工作内容通告(报名办法、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招生院系所联系办法、考生常见问题等)、成绩查询、录取安排等招生信息,务请考生在相应的日期内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
  
  学校代码:10269 学校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邮编:200062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 网址:http://www.yjsy.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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