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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07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暂定为700名,公费比例约70%,包括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四种类型。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我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三、报名手续

  按教育部规定程序报名。

  四、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入学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政治、英语、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数学(一)、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其它科目由本校命题。生物综合限非医学专业考生选考。

  统考科目复习资料以教育部发行的考试指南为准;我校自命题科目复习资料以我校公布的参考书目为准。

  六、费用标准

  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学费每年9000元,共27000元,按年度交清;

  住宿费每年1500元,按年度交清;

  教材费自理。

  七、说明

  (一)考生现场确认后,请于11月底将签名后的报名登记表邮寄给王华峰老师。

  (二)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一定要详细,尤其是通讯地址时要详细准确(包括城市、街道、单位名称等),以便及时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报名信息表请妥善保管,复试时上交。

  (三)公费生(非定向、定向)按学校规定择优录取,并从中按一定比例选拔硕博连读生。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者可提前转博。

  (四)考生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拟录取方案以及相关信息一律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发布,不再邮寄书面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华峰老师

  电话:(020)61648482

  传真:(020)61648365

  Email:whf@fimmu.com

  主页:http://yjs.fimmu.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同和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科

  邮政编码:5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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