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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201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南方医科大学201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面向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综合素质较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在校期间至少获一次优秀学员;在校期间担任学生会职务及学生骨干优先录取;参加科学研究,发表科研论文或获省级(含)以上挑战杯等竞赛获奖励者优先录取。
  3.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
  4.2013年7月前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首先下载填写、打印《南方医科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简称《申请表》,下同,由推荐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
  2.申请人将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于2012年9月30日前直接寄(送)到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1)《申请表》。
  (2)1份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3.我校将于10月初完成对申请人报名资格以及申请材料的审核,确定复试名单网上公布,并通知申请人来校复试、体检。
  4.复试、体检合格者,即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5.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并填写好《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登记表》(须有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该表需在11月20日前寄送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还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从本科所在学校获取推免生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此码登录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众网)进行网上报名和报名点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三、其他事项
  1.所有推免生均按非定向类型录取(免收学费),原则上全部给予硕博连读资格。
  2.所有硕士授权学科专业均接收推免申请,且不设指标限制。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口腔临床医学、护理学及生物医学工程还可接收专业学位推免申请。
  对于获得我校临床医学专业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我校部分实施专业型研究生“5+3”“四证”培养模式,即于与我校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接轨,享受住院医规范化培训待遇,毕业时可同时获得“学历证,学位证、规范化培训资格证及医师执照”。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初录的免试生张榜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申请人本科毕业时如未获学士学位,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5. 我校不接收跨专业推免生。
  6.复试形式参照我校《南方医科大学招收攻读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接收材料地址:广州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科
  邮政编码:510515
  联系人:凌老师
  电话:************
  
  附件:2013年推免生申请表.doc

  相关专题: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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