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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所2012年研究生复试办法


     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中科院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考察考生的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我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是对经过初试达到一定条件的拟录取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是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包括业务素质复试、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复试应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为本单位招生规模的130%左右。

  二、参加复试条件

学科 专业 政治 英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理学 无机化学 ≥40 ≥47 ≥70 ≥70 ≥294
物理化学 ≥40 ≥47 ≥70 ≥70 ≥294
有机化学 ≥40 ≥47 ≥70 ≥70 ≥294
凝聚态物理 ≥40 ≥47 ≥70 ≥70 ≥294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40 ≥47 ≥70 ≥70 ≥294
工学 材料物理与化学 ≥40 ≥47 ≥70 ≥70 ≥294
专业学位 材料工程
生物工程
化学工程
光学工程
≥40 ≥47 ≥70 ≥70 ≥294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与内容
  笔试:主要为英语听力测试,考核考生外语听力水平。
  口试:主要为英语口语测试,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面试:主要是对专业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科研社会实践、身心健康情况及人文素养等的考察。
  2.复试计分办法: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业务及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满分70分,英语听力测试满分10分,英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
  3.复试时间: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安排及流程
  1.复试时间:2012年4月9日-11日
  2.复试地点: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福州市杨桥西路155号
  3.日程安排
  4月9日 上午08:30-09:30 报到、资格审查;
  4月9日 上午09:30-10:00 英语听力测试;
  4月9日 上午10:30    英语口语测试;
  4月9日 下午14:00    体检,物构所立志楼
  4月10日 上午08:30-12:30 专业复试;
  4月11日上午08:30    公布拟录取名单、办理调剂手续
  4.复试分组:
  根据考生学科专业、报考研究方向分为6组,具体见复试现场公告。
  第一组:化学一组    第二组:化学二组
  第三组:材料科学一组  第四组:材料科学二组
  第五组:物理学组    第六组:生物化学组

  五、复试资格审查
  在报到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或出示的材料:(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不提交);(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4)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5)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从网上下载);(6)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7)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8)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及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9)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组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携带一寸照片1张,体检费自付。时间安排在4月9日下午14:00开始,地点在所内立志楼。

  七、录取办法
  1.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经核实后,一律不得录取。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的结果应为“合格”或“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最终成绩应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被录取。
  4.录取成绩核定: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占5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占50%。按照最终核定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复试成绩=业务及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英语口语测试成绩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5.对思想政治表现合格、体检合格的拟录取考生, 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审核确定,并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八、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1.复试实行投诉监督制度。投诉监督举报电话*************,信箱jiangafan@fjirsm.ac.cn。
  2.复试实行复议制度。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对收到的复议申请,将由我所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研究生部对异议进行核实,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由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最终答复考生。

  九、其他
  考生在考试及复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本复试办法由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相关链接:
  2012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2年考研讨论版
  2012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2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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