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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报名工作通知



  学校各部,基础部、各系,研究生管理大队,各附属医院,各干休所,华阴教学基地,友谊西路办事处: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2年我校在职人员及应届毕业生报考攻读博、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优良,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努力,能力突出,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献身科学的精神。
  (一)博士报考条件
  1、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截止2012年8月31日)。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
  (二)硕士报考条件
  1、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截止2012年8月31日)。
  2、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大学本科结业人员,均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要求: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10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考试,单科成绩符合授予学士要求,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报考要求
  1、根据总政治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军队院校有招生专业的原则上不得报考地方院校,本校有招生专业的不得报考其它院校。
  2、在职干部按与所从事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不得跨学科报考。非临床专业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专业(含口腔临床专业),从事医教研管理工作的干部只能报考教育学、管理学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从事政工、后勤、行政管理的干部限报与从事工作相同的政治、军事、后勤专业;从事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只能报考护理学专业。
  3、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得跨学科报考,严禁非临床专业报考临床专业。
  4、非现役文职人员必须工作满两年(截止2012年8月31日)方可报考。现场确认时需持各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
  5、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军队其它单位和地方院校研究生。报考学校考试科目实行“统一标准、指定科目、分类报考、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要求见附件。各专业战士学员不得报考。
  学员网上报名时学习工作单位一律填写“第四军医大学××系××队应届本科生”,备注信息必须注明“本校应届”。
  6、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回避制度的要求,任何考生不得报考其亲属所在科室的研究生。
  7、本校人员报考校内外研究生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学校审核
  在职干部报名按下列程序进行:
  1、本人申请;
  2、科室推荐;
  3、单位党委研究;
  4、研究生院、政治部共同审核;
  5、校领导审批。
  符合报考其它院校条件的人员,经校领导审批后,由政治部干部处开具报名介绍信。
  (二)网上报名
  1、博士网上报名
  (1)请考生自行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fmmu.edu.cn的通知栏中下载相关的报名表格,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录入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2)网上报名和表格下载时间为11月10日—25日。
  2、硕士网上报名
  (1)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公开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
  (三)现场确认
  1、博士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11月30日—12月2日。
  (2)现场报名地点:研究生院教学馆三楼教室。
  (3)所需材料:参见博士招生简章。
  2、硕士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日—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研究生院教学馆三楼教室;
  (3)所需材料:参见硕士招生简章。
  (4)所有考生均须本人到报名点缴费、照相、确认网报信息,未经确认的网报信息无效。军人现场确认时须着军装。
  四、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经,各单位要把研究生的报名作为选拔和培养后备人才的一个重要环节,紧密结合本单位学科人才建设实际,积极鼓励优秀中青年人才报考,尤其应把非现役文职人员的培养纳入本单位人才培养规划中,对报考人员及专业精心挑选,严格把关,确保按需推荐、按需培养、学用一致。
  2、精心组织。研究生报名工作政策性强,细微环节多,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教育学校有关研究生报名考试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学员、在职干部及非现役文职人员填写有关表格,严格按照科室(学员队)推荐、部院系上报、学校审批的程序,防止错报、漏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一律不予补报。
  推荐报考研究生的请示和博士、硕士名册(含电子文本)于2011年10月10日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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