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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及奖励办法
 

研究生助学金

广东工业大学学业奖学金(元/·学年)

拔尖创新人才奖学金(元/·学年)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补助(校外)(/)

国家学业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元/·次)

元/月

发放月份

合计(元/·学年)

700

10个月

7000

一等奖学金 10000

二等奖学金 5000

三等奖学金 2500

 10000(选拔)

1500左右(依据合作协议)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20000(评审)

  说明:
  1.广东工业大学学业奖学金第一年为新生奖学金(按报考生源确定,不受比例限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985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享受一等奖学金;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本校及211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享受二等奖学金。
  (3)第一志愿报考并被我校录取及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的调剂生可享受三等奖学金。
  2.助学金100%覆盖,广东工业大学学业奖学金覆盖面60%,第二年开始以学术成果评定,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参评,其中一等奖学金10%,二等奖学金20%,三等奖学金30%。
  3.硕士生入选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可以获得1万元/年奖学金,特别优秀者学校将提供10万元/年的经费资助前往国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1-2年。
  4.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每年设研究生三助岗位超过500个,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5.根据课题研究需要派往与我校合作建设的校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开展课题的研究生,按研究业绩可以获得1500元/月左右的交通补贴和生活补助,具体根据相关协议由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校外单位)直接支付研究生。
  6.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顺利完成学业。
  (二)推免生助学金及奖励办法
  1.第一志愿报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给予优秀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并每年给予助学金7000元。
  2.我校及985、211高校第一志愿报我校并被录取的学术型推免生,将全部进入我校“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第一年获得资助10000元,其中,被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和优势重点学科所属专业(具体如下)录取的,另外获得重点学科资助20000元,并择优推荐出国出境进行联合培养,学校资助10万/年。
 

重点学科类别

领域、学科名称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攀峰重点学科

机械工程

机电工程学院

0802

机械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与能源学院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自动化学院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优势重点学科

电子科学与技术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学院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土木工程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0814

土木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

轻工化工学院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学院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设计学

艺术设计学院

1305

设计学

  3.在学院招收的推免生中绩点最高者,将优先推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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