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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一)初试成绩总分:
  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专业基础1、2各150分,共计500分;
  联考类初试为两科,综合能力200分、英语100分,满分300分;
  (二)复试成绩总分:
  专业课考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共200分。
  (三)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权重50%和复试成绩权重50%相加得出,结果按百分制计算。
  1.总成绩=初试总分(500分)/5×50%+复试总分/2×50%
  2.总成绩=统考总分(200分)/2×50%+复试总分/2×50%
  或总成绩=统考总分(350分)/3.5×50%+复试总分/2×50%
  或总成绩=统考总分(500分)/5×50%+复试总分/2×50%
  3.总成绩=初试总分(300分)/3×50%+复试总分/2×50%
  4.或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订的总成绩计算方式
  各学院各类别的复试具体采用何种计算方式,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

  六、排名与录取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为两大类,一类为计划内招生,另一类为计划外招生。计划内招生指标是指非定向培养和定向培养指标,计划外招生指标是指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指标。各学院拟录取人数应严格控制在学校下达给本学院总招生计划指标数内。
  (二)复试总成绩分两类进行排名录取。
  1.第一类为录取排名:根据专业进行排名。将所有复试考生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生指标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考虑到会有部分生源流失,每专业增加备取考生2~4名。
  2.第二类为指标分配排名:根据专业进行排名分配。将拟录取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将70%计划内指标分配给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考生要求自费或委托培养的不占用计划内指标。 再将余下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混排后,依次分配其余30%计划内指标和计划外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将公费指标分配给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七、考生复试报名要求
  根据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组织报到、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各学院务必做好验证工作,认真填写“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验证记录表”,主要审查内容是:
  (1)仔细核实考生毕业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尤其是对于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系统检查后学历审核数据不匹配的证书编号要着重核实。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核实考生的报名信息、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应届本科生、成人应届生还应分别持校级教务部门、成教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及证明本人业绩能力的相关材料(发表论文等)等原件。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仔细审核身份证件民族成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不得更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复试后须提交签订的定向或委培协议书(一式3份)。

  八、上交复试材料
  复试期间各学院应派专人做好文字记录,包括成绩评定和评语等,复试专家小组组长对复试结果审核后签字确认。复试笔试试卷和同等学力加试试卷由各学院保管3年。复试工作完成后,各学院应在复试结束两天内将以下材料报研究生处招生科:
  1. 经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各学科、专业复试记录表。
  2. 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分专业拟录取名单和复试排名表。复试排名表上需注明建议录取类型、备取排名、不予录取。每专业可报适量备取的考生,按成绩排序。
  3. 统考生复试信息数据库、参加复试教师信息数据库。
  4. 经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生)。
  5. 录取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类别的研究生签订的定向或委培协议书(一式3份)。
  6、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各学院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调剂预录取的考生待录取状态。凡发出待录取状态后,考生超过48小时未进行回复确认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九、其他
  1.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已在2010年10月完成,本次不再组织,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型为计划内非定向。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品德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调剂复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协助督促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将考试档案材料函调至我校。
  4.复试有关表格(政审表、定向、委培协议书、自筹经费协议书、复试记录表、复试报到资格审查表等),可在研究生处网页→招生信息→硕士研究生(2011年)处下载。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我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请各招生单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中下载,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未在资料库中公布的人员不享受该政策),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上述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填写《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表格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培养科下载。于4月30日前提交我校研究生处招生科,并将政审表邮寄至招生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研究生处
  201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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