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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四、复试

  1. 复试时间:2013年4月份,具体时间以研究生处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地点:广西大学各招生学院。

  3.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4.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6.考生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1.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3.自筹经费:培养费由个人负担,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4.委托培养:培养费由考生或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培单位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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