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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工业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注:

  1.本须知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发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2.本须知中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简称为“专业”。

  一、招生计划

  河北工业大学2019年共有14个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2110人左右(含推免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1870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240人左右。

  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人数仅供参考,2019年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接收推免硕士生人数等情况进行调整。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为: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其他专业招收全日制硕士生。

  三、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生须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准确填报定向单位名称,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四、初试方式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推荐免试。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专业(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300除外)均招收推荐免试生,具体接收办法请查看《河北工业大学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特别强调: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考生注意招生目录内的备注说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一)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择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招生计划为20人。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完整地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我校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暂定为报考专业所在门类国家线总分降40分(联考类考生总分降20分),单科分降10分。实际复试分数要求将在我校《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公布。

  七、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

  (三)我校作为招生单位(代码10080),可接受全国各地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作为报考点(代码1246),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只接收以下考生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和考试地点:报考我校的天津市辖区各高校(含河北工业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在天津市的往届考生。

  (四)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历(学籍)网上校验存在问题的考生,应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查询到的信息对相关填报内容(证书编号、毕业年月、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名称等)进行更正。

  (五)考生填报的“通信地址”主要用于邮寄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时使用,填写要详细规范。考生填报的“移动电话”、“联系电话”主要用于接收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短信。请考生务必填写在2019年6月30日前有效的通信地址和电话。

  (六)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现场确认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我校作为报考点,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均在北辰校区,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注意事项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主页公布。

  (二)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三)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时已经网上支付的,不再现场缴费)。

  (五)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九、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须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十、初试时间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为:

  2018年12月22日(周六)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18年12月22日(周六)下午14:00-17:00外国语

  2018年12月23日(周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

  2018年12月23日(周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2018年12月24日(周一)8:30-14:30报考建筑与艺术学院的考生6小时设计科目

  十一、复试

  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30%。

  十二、修业年限

  1.修业年限为2年:工商管理(125100)。

  2.修业年限为2.5年:金融(025100)、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英语笔译(055101)、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

  3.修业年限为3年:除上述之外的其他专业。

  十三、学费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下述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

  公共管理(125200)学费为2万元/年。

  金融(025100)、会计(125300)学费为2.4万元/年。

  工商管理(125100):MBA学费3万元/年,EMBA学费7.5万元/年。

  十四、奖助学金

  (一)国家助学金发放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为准执行。对于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为准执行。对于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学业奖学金评审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准执行。

  (四)优秀生源奖发放以《河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试行)》为准执行。生源奖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后第一个学期一次性发放。

  对来自“985工程”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推免方式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4万元、经管类3万元、其他2万元;参加全国统考被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2.5万元、经管类2万元、其他1.5万元。

  对来自“211工程”高校及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推免方式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3万元、经管类2万元、其他1万元;参加全国统考被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1.5万元、经管类1万元、其他0.5万元。

  (五)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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