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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和河南大学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下称推免生)工作在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等方面的作用,我校“2014年面向全国接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免生”,现将有关办法公布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的条件
  推免生须是经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选拔并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复试并被录取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其中外语水平应达到大学公共英语四级以上水平(不低于425分),外语水平达到公共英语六级(不低于425分)、托福(不低于72分)、GRE(不低于208分<旧960>)、雅思(不低于5.5分)者优先;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接收推免生的种类
  1.普通类推免生(面向全国接收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只接收本校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硕师计划”推免生(只接收本校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领域)
  1.我校25个招生单位274个专业接收学术学位推免生、专业学位推免生(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工程硕士<项目管理>、化学化工学院的课程与教学论专业不接收推免生),具体情况参见附件一。
  2.申请推荐免试的专业须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近(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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