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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经贸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网上报名
  6月20日至7月10日,报考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进行网上报名。请认真阅读并按照信息平台报考说明和要求,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在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二)现场确认
  7月12日至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注: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规定时间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准考证打印
  10月17日起,信息平台开通2013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准考证下载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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