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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2013年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指标
  我校2013年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为所有硕士招生专业(含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接收指标为25人。其中中医学拟招学术型硕士5人,中药学拟招学术型硕士4人,中西结合医学拟招学术型硕士4人;中医临床专业拟招专业学位硕士6人,中西结合临床专业拟招专业学位硕士5人,中药学拟招专业硕士1人。

  三、接收程序及办法
  1、符合条件的推免生,请于2012年9月15日前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①完整、认真填写的《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下载)2份;
  ②本科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证明;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省级招办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最迟于复试时提交);
  ③个人陈述1份(用大约2000字介绍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④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⑤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1份;
  ⑥学术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2、9月21日学校组织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根据审查结果向申请者发出接收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3、9月27日进行复试,分为专业复试、英语复试和综合能力考察三部分。
  4、对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学校将根据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综合考虑确定拟录取名单。
  5、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

  四、优惠政策
  凡我校同意接收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录取为计划内,免收学费。

  五、录取程序
  1、我校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出初步录取的通知(接收函)。取得接收函的推免生,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2、我校将于入学前对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①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的;
  ②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
  ③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联 系 人:何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 85539630
  表格下载:http://www.hnctcm.edu.cn/yjsc/
  邮寄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 编:410007

  附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相关专题: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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