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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050211学科级别:二级

  一、学科简介

  湖南大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于1985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作为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获博士学位授予权。

  本学科实力雄厚、有教授11人,博士14人,其中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任全国性学会副会长,1人被剑桥大学丘吉尔学院授予“终身海外学者”称号。已形成认知句法与语义、形式句法与语义、语言测试、语言习得等特色研究方向。

  本学科近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其中重点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2项,省部级研究课题37项,在CSSCI源刊发表论文300余篇,出版专著17部,获得著作软件专利11项,人大复印资料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论文11篇。

  本学科人才培养质量高,近年来有10多篇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湖南省优秀硕士论文,在外国语言文学类CSSCI源刊上发表论文近30篇。

  本学科研究条件优越,常年订阅国外著名学术刊物113种,建有ERP等实验室4个、研究所9个、原始儿童语言习得语料库1个。“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为湖南省人文社会科学种重点研究基地。

  与美、英、加、日等十多所大学与研究机构建立了持久的人才合作培养与合作研究关系。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英语专业教学团队获批湖南省教学团队。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要的、能够参与国际语言学学术对话的、能够在语言学领域和相关领域内独立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主要研究方向
  1、形式语言学
  2、认知语言学
  3、语言习得
  4、应用语言学(语言测试、语言教学、商务英语等)

  四、学制与培养方式
  1.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至4年
  2.第一学年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
  3.学分要求见官网。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见官网

  六必修环节及要求

  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活动、开题报告和论文中期检查三部分,总学分数为4学分。各部分要求如下:

  1、学术活动(2学分)
  要求在校期间参加6次以上学术活动,其中本人进行学术报告1次以上。每次学术活动要撰写总结报告,注明参加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术报告题目,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要求将有关的书面材料交导师签字认可。提倡研究生尽可能多地参加跨学科的学术活动。

  2、开题报告(2学分)
  学术学位研究生必须调研、查阅中外文献,了解本学科或本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进展,确定研究内容,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

  开题报告由学院组织,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开题报告具体时间由学院具体确定,但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少于1年。
  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在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考查。中期检查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不通过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院在三个月内对其重新考核,重新考核通过者,继续攻读相应学位,不合格者给予淘汰处理。

  除保密论文外,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应公开进行,具体时间由学院具体确定,但距离申请答辩的时间不少于半年。
  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规定》。

  七、学位论文
  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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