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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变化要点

内容

2009年原政策

 

2010年新政策

 

报名考试

报名时只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考后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名额,在复试时通过调剂完成专业学位的招生。

按照 “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原则,统筹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

报名条件

自学考试考生须拿到毕业证后方可报考

自学考试考生、网络教育考生须拿到毕业证后方可报考

招生专业

只有学术型招生专业

除学术型招生专业外,有十个专业学位招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体育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艺术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建筑学硕士、翻译硕士

招生专业代码

工商管理硕士(120280)、法律硕士(030180)、软件工程硕士(081280)

原专业代码不再使用,新代码:工商管理硕士(460100)、法律硕士(非法学)(410100)、法律硕士(法学)(410200)、软件工程硕士(430113)

推免生

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不接收推免生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不接收推免生,其他专业均可接收

初试科目设置

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二门为统考英语(即英语一)

增加英语二供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使用,其中,法律硕士和建筑学硕士第二单元考英语一;翻译硕士第二单元考翻译硕士英语;除上述三类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第二单元考英语二。
MBA、MPA和会计硕士第三单元统一考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科目数量

学术型: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门类的考试科目为3门,其余门类的考试科目为4门。

学术型招生考试科目数量不变。
专业学位:
MBA、MPA的考试科目为2门;
体育硕士的考试科目为3门;
其他专业学位的考试科目为4门。

MBA考试时间

MBA的考试时间为第一单元和第二单元。

MBA和MPA的考试时间为第二单元和第三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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