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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调剂信息


  (4)按我校网上通知要求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需要上交本人手写并签名的《哈师大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否则不准许参加复试。
  (5)复试结束,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24小时内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凭我校所发调剂接收函及本人申请,与第一志愿学校(报考院校)联系,将试卷转至我校研招办。
  3、复试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规定,在复试前由校研招办对全体拟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考生要符合当年教育部对考生报考条件的要求。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以我校当年招生简章规定为准。
  审查内容:
  (1)应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就读学校学籍或就业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2)往届考生须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考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视为同等学力考生)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所在学校成教学籍部门出具的应届证明)及本科进修单位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含6门以上成绩),及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的认定以当年研究生考试报名时所具备的学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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