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黑龙江研招网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在职硕士

哈尔滨师范大学二○○八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网报成功,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现场确认阶段:
  时间:2008年7月19日至20日。地址:哈师大江南校区主楼1楼大厅。
  现场确认要求: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需带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400元)、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2.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
  3.报考者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并阅读相关信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省级主管部门无须签署意见和盖章。),然后将资格审查表于10月23日至24日上交到我校研究生学院。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有学位证书者需带上学位证书),我校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不能提交审查表、学历证书或复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发放准考证,责任由考生自负。
  5.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确认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我校不受理异地报考。
  四、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10月25、26日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请本人持身份证于10月23日、24日到哈师大研究生学院(江南校区主楼4楼)领取。
  3.政治理论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18:30—20:30,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校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并组织录取。
  六、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方式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纳入我校正规研究生培养计划,培养方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制定并执行。学制三年,采取半脱产、集中授课与自学辅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进行(其中面授与论文答辩累计时间不少于一年半)。对课程考核合格和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不颁发学历证书。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