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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和接收免试研究生的通知


  二、接收工作
  1.我校所有2014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接收办法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见校发〔2008〕44号文件附件2)。
  2.原则上不接收与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不对口的本科专业的学生。
  3.接收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2日。
  4.推免生的复试时间定于2013年10月19日进行。复试办法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见校发〔2008〕44号文件附件3)。
  5.录取名单于公示期结束后公布。
  6.推免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于10月25日前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校验码,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7.相关表格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8.材料寄送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10022,联系电话:0471—4393213。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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