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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一、总则

  1、本招生复试办法只适用于除MBA以外的统考硕士学位研究生,MBA考生的招生复试办法另行制定。

  2、2005年研究生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探索科学、规范的复试办法,提高复试质量,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

  3、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的重要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随着招生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复试工作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各学院应积极探索和完善新的复试形式和办法,严格执行复试程序,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4、所有考生(含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免试推荐生、调剂考生等)均须参加复试,原则上应控制在1:1.2的比例之内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5、各学院根据学校的有关复试规定,结合本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本学院学科特点的复试标准和办法。

  6、为方便考生参加复试,各学院应通过网络和公告栏在4月20日前公布复试标准、复试办法、复试科目以及复试具体安排告知考生。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纪检部门及研究生处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研究生复试原则、招生复试办法,分配各学科的招生名额,统一组织外语听力测试,督促和监督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以及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2、各学院应成立本学院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主管院长、相关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等,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由3-5人组成。

  3、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复试办法,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标准和复试办法。

  (2) 根据本单位各学科特点组织成立复试小组,确定小组成员名单。

  (3) 负责组织本单位考生的专业课复试(含笔试和综合面试)的命题、阅卷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2门)的命题、阅卷工作。

  (4) 负责制定本单位外语口试的实施方案,组织外语口试的命题和测试工作。

  (5)审查考生提供的证件、主要信息是否与《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或《报考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一致,如不一致需及时报研招办处理。

  (6)负责审核各学科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7)负责组织对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等情况的审查工作。

  (8)负责审核考生的综合成绩和排名顺序确定录取。

  (9)对参加复试而建议不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对遗留问题进行合理处理。

  三、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见附件一

  四 、复试日程安排

  1、考生报到日期:4月21日、22日全天;复试时间:4月23-24日

  外语听力时间:4月23日上午8:30-9:00

  外语听力地点:科技实验楼

  报到和资格审查地点:研招办(新教学楼317A室)

  联系电话:6578901 6575780

  考生在研招办完成资格审查等手续后到相关学院报到,具体报到程序见研招办公告栏。

  2、资格审查:报到的同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格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到入学报到时验证);
  (2)大学期间成绩单1份;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同时出具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由教务部门出具的与复试学科相关的4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1份;
  (5)享受少数民族线的考生在出具身份证的同时还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凭盖有“资审合格,同意报考”印章的《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或《报考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办理其它手续。

  3、各学院按研招办提供的复试名单(包括推免生,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等)组织复试(见附件四、附件五)。

  4、体检时间:4月21-24日,地点:校医院。

  5、各学院4月25日前报送《内蒙古工业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附件二)和《内蒙古工业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汇总表》(附件三),一式2份,一份交研招办存入学生档案,一份由学院留存,以备查验。

  五、复试内容

  复试结束后生成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由以下5部分合成:

  1、初试成绩:总分值500分,占综合成绩的70%;
  2、外国语听力测试:分值为50分,占综合成绩的5%;
  3、外国语口语与阅读能力测试:口语与专业外语阅读能力测试由学院组织,分值为50分,占综合成绩的5%;
  4、专业综合考试:专业综合考试原则上一律采取笔试形式,分值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10%;

  专业综合考试由各学院组织进行,具体的复试科目已在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各学院需按网上公布的考试科目等安排考试。

  5、面试:面试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专业特长等。面试前应核查考生身份证和初试成绩等材料,面试要有记录,分值100分,占综合成绩的10%。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Y总=0.175XC+0.1(XT+XB+XK+XM)
  Y总:综合成绩
  XC: 初试成绩
  XT:外国语听力测试成绩
  XK:外国语口语与阅读能力测试成绩
  XB:专业综合考试成绩
  XM:面试成绩
  
  6、根据国家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凡少数民族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指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和达斡尔族4个主体少数民族)在复试综合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7、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门本科主干课程(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各学院负责命题及考务。考试一律采取笔试形式。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试卷结构可参考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答题纸到研招办领取。复试结束后将试卷、答题纸和成绩报研招办,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中如有一门未达到及格分数(60分)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8、在复试中,要参考考生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同时,应考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复试结束后,研招办要仔细核查考生的体检情况,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0、各阶段考试应严肃、认真、有序地进行。

  六、录取

  1、根据考生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所产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来确定复试结果。
  2、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其它

  1、如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具有充足理由,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研招办提出重新复试申请,经学校复试领导小组同意后,有关学院可组织第二次复试,第二次复试办法仍参照本办法执行。

  2、复试结束后,研招办根据各学科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核实无误后在研究生教育网上向考生公布,供考生查询。考生的复试结果,由学院核实无误后向考生公布。

  3、复试工作开始前,研招办应向考生公布全校研究生招生规模、各学科拟招生人数等。

  4、复试的有关材料应妥善保存6个月。

  5、复试申诉和违纪举报电话:6578901。

  6、本复试办法的解释权归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处。

  附件一:200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附件二:内蒙古工业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附件三:内蒙古工业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汇总表;
  附件四:内蒙古工业大学200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含推免生);
  附件五:内蒙古工业大学2005年研究生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处
                                      200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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