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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吉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订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指导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科学选才原则。

  二、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命题小组、复试资格审核小组、复试工作小组、监督检查小组、技术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等组织,全面保障考生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

  三、复试的基本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吉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规定。

  3、根据报考志愿,考生按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四、复试准备工作

  1、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网上公布的同时,报招生办审批。

  2、命制复试试题

  根据要求命制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

  3、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考生名单

  我院按照《吉林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录取,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和学院生源情况及学科建设需要适当调整,并在学院“研究生工作”栏目公布。

  4、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

  考生在5月6日前报送以下材料,用于进一步的资格审核。

  (1)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过期、临时证件无效);

  ②往届考生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

  ③本科阶段委培定向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远程复试诚信考试承诺书》。

  (2)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所有考生资格审查汇总表应由审查人和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签字后存档,保存三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②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③毕业证、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

  ④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

  ⑤与《吉林大学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5、学院在正式复试前(5月10日前后)组织每一位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设备测试和复试演练。

  6、学院与考生强调复试纪律并签订《远程复试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提示考生相关注意事项。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

  由于疫情影响,按照《吉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远程面试方式,使用双平台和双机位模式,所选远程面试平台为阿里钉钉和腾讯会议软件,用阿里钉钉软件进行面试,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监控。各系在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教师中随机抽取5-7名教师组成复试小组,在已安装研究生答辩监控平台的会议室进行复试。考生面试顺序由各小组秘书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由复试小组组长随机抽取。

  复试具体要求: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问多个不同方面的问题,扩大问题内容的覆盖面,减少偶然性,力争使面试评分结果能够反映考生素质和能力的全貌。

  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包括书面记录、影音和影像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严禁接打电话,如必须接听电话或有事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

  面试成绩打分实行实名制,复试小组成员须在考核表上签名。复试小组秘书核算平均成绩后,成绩表须由复试组长审核并签字。评委打分表及平均成绩表交学院保存备查。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三部分。

  (1)专业素质和能力(100分)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和成绩;

  考核重点是原复试中计划笔试的科目,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10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内容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人事档案审查和政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进行);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专业自行组织,出题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各系在进行外语听说测试时,必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平性。

  (4)专业学位测试内容要求

  在复试方法和内容上,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以及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六、复试成绩核算

  1、复试总成绩为300分,合格线为180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和,计算公式为: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30%=总成绩(按百分制)。

  七、关于调剂

  由于我院环境科学专业、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方向、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土木水利方向上线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优先从环境工程专业、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专业,以及校内相关专业进行调剂,外语和数学必须符合相应类别要求。涉及调剂的考生请关注第一轮复试后,学院网站“研究生工作”栏目发的需求通知。由于受招生计划的影响,涉及调剂的同学在复试后根据成绩和意愿,可申请进行院内相关学科专业调剂。

  八、关于录取

  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类别应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根据每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满额为止。

  九、信息公开

  1、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在学院网站“研究生工作”栏目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研究生工作”栏目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3、学院复试咨询电话:*************.

  十、关于违规处理

  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十一、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1、5月8日前,在学院网站“研究生工作”栏目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5月12日,学院组织一志愿考生复试。

  3、5月20日前,学院公布调剂信息。

  4、5月20日-28日,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学院确定调剂考生名单,组织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6月2日前,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3天。

  十二、投诉及举报受理渠道

  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

  十三、其他

  本细则若有与吉林大学相关文件矛盾之处,按学校文件执行。本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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