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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药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2010 年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 2010 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 2010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吉林大学关于做好 2010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特制定药学院 2010 年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复试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

坚持科学选拔,既要全面考察又要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业务课考核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药学院各学科专业参加复试考生,按学校下达的实际上线人员名单执行。

三、经学校批准的免试推荐考生不参加复试笔试和综合面试。

四、成立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长:颜炜群

组员:颜炜群、律德华、杨晓虹、裴瑾、张锡平

五、按照不同学科专业成立相应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 5 名教师组成。其中:

药物化学复试小组:杨晓虹、李平亚、王恩思、王永生、王广树。

药理学、药物分析学复试小组:睢大筼、任立群、关铭、刘忠英、刘宏雁。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复试小组:裴瑾、孙非、魏景艳、王毅、井玲。

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每个小组须指定专人对复试过程及考生作答情况进行书面记录或现场录音。

六、召开各复试小组工作会,传达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药学院复试工作细则。规范复试操作规程、评判规则和标准,强调复试工作纪律,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 201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完成。

七、复试主要内容、方式、流程及要求:

1. 资格审查:由律德华、张锡平、王新月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参加复试资格人员名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②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③毕业证、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

④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

⑤与《吉林大学 2010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

2.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 2 小时,满分 100 分,及格线为 60 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分析问题能力。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公布的科目进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化学、医用生物学。

3. 综合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两部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此外还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满分为 100 分。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主考教师,要保证整个测试过程评分标准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满分为 50 分。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得分与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得分之和为综合面试成绩,及格线为 90 分。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原则、复试程序、复试方式方法等与学术型一致,复试内容要突出专业学位的特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加强对考生的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查。

八、录取名单的确定:

1 .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及格线,笔试为 60 分,面试为 90 分,对在复试中笔试或面试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考试总成绩。成绩相加按公式( )× 100= 总成绩(按百分制)进行。

考生按总成绩排名,根据学院招生指标,结合导师计划名额由高到低录取,若出现排序并列或有争议的情况,则由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裁决。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及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 .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复试领导小组提出投诉、申诉。

十、调剂原则

院内调剂,其流程是:导师填写信息表、确定拟招生专业及人数→公布导师信息表;学生填写志愿表→导师签署接收学生的意见→学院审批、调配,完成导师、学生的双向选择。

学术型研究生可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

院外调剂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3 月 23 日 ,制定药学院复试工作办法,确定复试考生名单,通知参加复试考生具体复试事宜。

3 月 25 日 上报复试办法和复试工作小组名单。

3 月 31 日 考生体检

4 月 1 日 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公布复试办法和细则。

4 月 2 日 上午进行专业课笔试(再生所四、五楼教室);下午进行综合面试(药学院教学楼)。

4 月 8 日 上报拟录取名单。

吉林大学药学院

2010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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