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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硕士学位点介绍:法学理论


  学科简介
  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创建于1952年,是国内第一批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点之一,是北京地区之外的第一个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点。2000年,以法学理论学科为基础成立的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获教育部批准成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国内法学理论领域唯一的重点研究基地。2002年,法学理论学科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重点学科,并被纳入“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和法学院于2003年被人事部批准成为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目前,本学科联合政治学理论、法律经济学等学科正在申报并有望成为“985”工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
  改革开放以来,本学科培养出一批在学术界声誉卓著的法学家,现任我校党委书记张文显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原国家法官学院院长、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郑成良教授,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本学科也培养出一批在实务界成绩突出的社会精英,如荣获“全国十大杰出律师”称号的王俊峰律师。本学科培养出来的一批优秀年轻学者执教于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等国内名牌高校,担负着所在高校法学理论教学和科研的重任。
  本学科已经形成一支梯队结构合理、富有合作精神、实力雄厚的学术团队。本学科共有教师24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4人,讲师4人,助教8人。其中,有博士学位的共10人;已获硕士学位、正在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11人;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2人,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2人,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获得者2人,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获得者1人。本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有张文显教授、邓正来教授、姚建宗教授、马新福教授、霍存福教授、崔卓兰教授、赵新华教授、徐卫东教授等。其中,张文显教授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法学学科议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执委、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首席专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科组委员(召集人)等重要学术职务。邓正来教授是海内外著名学者。据南京大学主办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统计,近三年邓正来教授的专著、译著、论文被引用次数总计942篇次,引用率在法学界排名第一。本学科现有教师绝大部分是50岁以下的中青年学术骨干,一批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已在各自的研究领域崭露头角。
  
  本学科已形成了法理学、西方法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文化学、法律经济学、人权理论与人权法、比较法学、部门法哲学、立法学、司法学等10个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其中,前五个研究方向始终站在学科前沿,在国内具有明显的学术特色和优势:
  (1)法理学。学术带头人为张文显教授、姚建宗教授。本方向近20年多来一直居于国内学术发展的最前沿,始终是我国法学理论发展的引领者和推动者,提出并论证了许多在国内外学术界具有原创性的学术理论观点。
  (2)西方法哲学。学术带头人为邓正来教授。本方向是国内高校同类研究方向中起步较早、影响最大的两个单位之一,在推动国内法学界对本领域的研究方面做出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3)法律社会学。学术带头人为马新福教授。本方向在国内起步较早,并以理论法社会学研究和法律发展研究为基本特色。
  (4)法律文化学。学术带头人为霍存福教授。本方向以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为重点,并引入文化学、语言学、符号学和社会学等的理论与方法,实现了从单纯的历史研究范式向综合的多维视角研究范式的转换。
  (5)法律经济学。学术带头人为张文显教授、徐卫东教授。本方向在国内发展较早,在法律经济学基本理论、知识经济与法制创新、现代企业制度的法理研究走在国内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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