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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介绍


  法学院其前身是1987年设置的辽宁师范大学政治系法学专业,是教育部审批的在全国师范院校中首批设立的法学专业,也是我校最早设立的非师范专业之一,至2011年7月,已有20届毕业生 1600 余人。2000年政法系与马列部合并成立政法学院,下设法律系,2003年独立成立法学院。现下设三个本科专业或方向,即法学专业,经济法方向和法学与电子法务方向。学院现设七个教研室(理论法学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和国际法教研室)和两个研究所(法学教育研究所、青少年法学研究所),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秘书处也设在该院。同时学院还设有资料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刑侦技术实验室和模拟法庭等教研辅助设施。

  经过二十余年的努力,法学院已经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水平在省内具有较强优势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业教师30名,其中教授7名、副教授11名,讲师11名,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0%。

  法学院坚持多层次办学,重视学科建设。法学专业自1994年以来,在科学社会主义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中,招收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向硕士研究生,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在2004年起开始招收法学教育教学论硕士研究生,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法学院在2005年获批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点。 2011年3月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法律史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环境法学、劳动法学、军事法学等二级学科。在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设立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研究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授予法学博士学位。多年来,法学院坚持以育人为本,坚持改革与发展并举,砥砺耕耘,自强不息,形成了完整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与培养体系。

  法学院非常重视教学工作,注重加强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将学生能力的培养纳入本科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之中,同时在教学的各个环节加以贯彻。学院开设多媒体课、双语课、研究型课程,并针对法学专业特点运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式教学等新的教学模式。学生在校期间便有在《中国律师》、《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有的论文获国家级优秀论文奖。实践教学时法学院教学的突出特色,学院获批了辽宁省法学实践教学团队,“法学综合实践教学法”还荣获省优秀教改成果二等奖。多年来,学校与省内的公、检、法机关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街道、社区建立稳定的联系,在12个单位中建立实习基地,并设有大连市职工法律志愿者援助站及社区“法律服务超市” ,变封闭式教学为开放式教学。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后,在省内高校、国家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从事法律方面的教学和实务工作,能很快适应工作环境、胜任本职工作,成为工作单位的骨干,有的成为全国模范法官、省市优秀法官,有的成为省、市劳动模范,为国家培养了高水平的法学专业人才。

  法学院非常重视教师的科研工作,鼓励教师多出高质量的优秀成果。学院教师先后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项,主持教育部项目5项,主持司法部项目6项,主持省级项目50余项。学院非常重视学术交流,多次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来院讲学,学院教师也曾赴日本、美国等国进行讲学、学术访问或进修。

  法学院全体同仁全心全意致力于法学人才的培养和法律科学的研究。秉承“厚德济世,博学明法”的院训,保持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的风气,愿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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