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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大学法学院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规则

  根据《辽宁大学研究生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制定本规则,如下:

  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询具体接收专业,填报志愿,推免生(含支教生)资格审核确认、报名、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28日至10月18日

  一、专业课复试内容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根据申报专业参加复试。

  2.法律(非法学、法学)复试内容:刑法、民法、法理。

  二、专业课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面试。

  三、复试安排(政审、专业课面试)

  请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曾发表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需提交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第一组:刑法、诉讼法

  时间:2018年9月28日(周五)上午8:30

  地点:崇山校区博远楼306室

  2.第二组:民商法

  时间:2018年9月28日(周五)上午8:30

  地点:崇山校区博远楼309室

  3.第三组:经济法、国际法

  时间:2018年9月28日(周五)上午8:30

  地点:崇山校区博远楼405室

  4.第四组: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

  时间:2018年9月28日(周五)上午10:00

  地点:崇山校区博远楼405室

  四、备注事项

  1.学术学位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型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均招收(英语、日语、俄语)考生。

  2.申报学术学位型法学硕士的考生,毕业于拥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院校的法学本科专业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申报专业学位型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对于毕业于拥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院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申报专业学位型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对于毕业于拥有(该本科所学专业)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院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申报学术学位型法学硕士的考生,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日语、俄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申报专业学位型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的考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日语、俄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曾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获科研奖励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曾参加过法律相关竞赛并获得名次、单项奖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附咨询电话:

  法学院(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办公室电话:************

  法学院(JM)法律硕士办公室电话:************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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