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甘肃研招网 > 兰州大学 > 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200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是以特定法律职业为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法律服务以及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和复合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

  一、招生规模150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入学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2005年10月考生首先在网上报名,11月,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非应届生持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并备交一份复印件)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交费、照相),逾期不再补报。

  四、初试与复试

  初试时间:2006年1月14——15日。

  单位名称及代码:兰州大学10730

  专业名称及代码:法律硕士030180

  法学院代码:066

  考试科目代码、名称及满分值

  101政治(100分)

  201英语(100分)

  398专业基础课(150分)

  498综合课(150分)

  其中政治、英语采用全国统考试题,专业基础课含刑法学、民法学,综合课含法理学、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各科考试时间为三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

  复试时间:2006年4月左右

  复试地点:兰州大学法学院

  复试笔试科目:法理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知识产权法,外国法制史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规模限制无法复试的考生,可以转到第二志愿“法律硕士联考”招生单位。

  五、录取与培养

  “法律硕士联考”考生按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培养录取。被录取的在职人员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和户口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法律硕士采取全日制教学方式,学员全脱产学习。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授予法律硕士学位(J.M),颁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习年限三年。培养费9000——11000元/年。

  六、考前辅导与资料

  请与兰州大学法学院(兰州大学本部旧文科楼3041)联系。

  电话:************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