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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2009年招收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 报考资格

1. 考生应是香港、澳门和台湾永久居民。

2.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具有与内地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具有与内地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4.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二、 招生类别

1. 公费全日制研究生。

此类学生占用学校当年的研究生国家招生计划,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的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

2.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

三、 学费标准

博士研究生: (每学年培养费) 12000元

硕士研究生:

——三年制 (每学年培养费) 7000元

——两年制 (每学年培养费) 9500元

专业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商学院) 共计 63000 元

法律硕士 共计 27000 元

软件工程硕士 每年 7000 元,共计 21000 元

*特别说明: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港澳台学生执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如果内地学生的收费标准后期有所调整,港澳台学生的收费标准也相应调整。

四、 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下旬至12月初(具体时间按教育部规定)。

五、 考试时间

2009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六、 报名地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于鹰宇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州: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施靖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5,图文传真:(020)3862781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郭淑华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

    电话:(00853)3969322, 图文传真:(00853)322340

七、 考试科目

参照《 2009年南开大学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2009年南开大学招收港澳台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考外语和两门专业课,博士研究生考外语和两门专业课。

八、 复试

根据考试成绩 2009年5月份进行。

九、 录取名额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2009年6月下旬发录取通知书。

注:博士的招生录取名额,每个博士生导师一般录取 1名。

十、 入学

新生于 2009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天津市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 0086—22)23508447

主页: http://graduate.nankai.edu.cn

E-mail:zhangyz@nankai.edu.cn

十二、请随时留意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信息,以上内容如后期有所更改,请以最新信息为准。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0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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