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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07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东北师范大学2007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具有当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具有研究生院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本科期间专业课成绩须在本专业排名前20%;其他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本科期间专业课成绩须在本专业排名前3名。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的、或有科研成果的、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的,将予以优先考虑。
4. 已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四级水平考试证书(成绩须为80分以上)。2005年6月以后参加考试者,六级成绩须达到425分以上,四级成绩须达到550以上。
5. 大学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 毕业时须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将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 《东北师范大学200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可下载,请用A4纸打印)一式2份。
2. 所在学校2位专家(需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推荐信。
3. 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复试时交验原件)。
5. 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相关证明的复印件1份(复试时交验原件)。
6. 申请材料请于9月18日前直接寄送到: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        学院(所)办公室研究生秘书收,邮政编码:130024  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申请程序

1. 各学院(所)接到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9月22日前电话或书面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为9月24日。
2. 各学院(所)在9月26日前将复试合格拟录取的申请人材料和复试材料一同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 各学院(所)在9月30日前对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发出接收函。
4. 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取得所在学校省级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于10月31日前寄送我校。
5. 凡我校同意接收的申请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现场照相时间:11月10日~14日),到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凡未参加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免试资格。
    附:我校各学院(所)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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