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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关于调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19]2号)文件要求,自命题科目一般应按一级学科命题,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即将调整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均不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二、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继续招收跨学科考生。

  三、专业型硕士[含045103学科教学(语文)、35105广播电视(创意写作)]的初试

  科目以及内容不作任何调整,复试科目以及内容不做任何调整。

  四、学术型硕士复试科目及内容不做任何调整。

  五、学术型硕士各专业初试科目的科目三、科目四以及考试内容调整如下(考试科目一

  均为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科目二均为外国语):

  1.050101文艺学——科目三:文学综合、科目四:语言学综合

  2.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科目三:文学综合、科目四:语言学综合

  3.050103汉语言文字学——科目三:文学综合、科目四:语言学综合

  4.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科目三:文学综合、科目四:语言学综合

  5.050105中国古代文学——科目三:文学综合、科目四:语言学综合

  6.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科目三:文学综合、科目四:语言学综合

  7.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科目三:文学综合、科目四:语言学综合

  8.0501Z1对外汉语——科目三:文学综合、科目四:语言学综合

  9.0501Z2语文教育——科目三:文学综合、科目四:语言学综合

  注:科目三文学综合包括A.中国古代文学;B.中国现当代文学;C.比较文学与世界文

  学;D.文学理论;E.写作(即学术评论或称评论写作,非创意型写作)。科目四语言学综合

  包括F.语言学理论;G.现代汉语;H.古代汉语。

  六、如果教育部及吉林省考试院发布新文件、新规定,则以新文件、新规定为准。最终

  调整方案,以2020年9月正式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

  七、未尽事宜由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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