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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招生简章

东北大学 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

(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33号)文件精神,2008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一、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 20%。

二、招生人数 120人

三、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语(英、日、俄)、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 40%、数学30%、逻辑30%),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联考时间: 2008年10月25日、26日,详细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参考书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2005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2008年版。

四、报名手续: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中旬,届时登陆辽宁省学位办指定的网站(具体报名时间及网址请于6月30日前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 http://www.cdgdc.edu.cn/zz08.html 或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http://www.graduate.neu.edu.cn/enroll.aspx 查询),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招生单位名称及代码:东北大学 10145, 专业学位代码: 4901。 如考生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 “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考生持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A4纸),拟定于7月18日至21日到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 MPA办公室(综合楼1102室)进行现场报名,且交纳报考费。

对资格不能确认者,要求到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3、由于现场确认需要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各地考生报名时,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并对现场打印“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上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一律不再更改,且考生对其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4、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和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加盖公章 (公务员还须在资格审查表上级主管部门处加盖省人事厅培训处公章) ,按规定时间将资格审查表送交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 MPA办公室(综合楼1102室) 。

5、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培养方式:

半脱产在校学习,学习年限 2.5—4年。学校不安排食宿,利用业余时间上课(日语、俄语课程除外)。课程考试合格,修满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获得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监制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录取为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 (MPA)学位的研究生,于2009年春季入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北大学 MPA教育中心展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 024-83681211 传真:024-83687643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 3号巷11号东北大学229号信箱

邮政编码: 110004

网址:东北大学文法学院 http://www.wfxy.neu.edu.cn/

东北大学研究生院 http://www.graduate.neu.edu.cn/enroll.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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