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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专业介绍:日语语言文学

  
  日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硕士研究生应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优良的学风,优良的学风和较高的综合素质;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做贡献。
  2.硕士研究生应具备日语语言文学方面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较广博的专业知识,具备运用所学理论、知识研究和解决相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要了解本学科在国内外学术领域研究的新动态,能够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口译、笔译等方面的工作,学位论文在语言、内容、形式上达到相应的要求。
  3.硕士研究生均应掌握基本的研究方法,了解并遵守学术研究的一般规范。
  4.硕士研究生均应熟练掌握工作语言(日语),具有在较高层次上应用该语言的能力,并初步掌握一门第二外语,可以阅读一般的文章及所学专业相关的文献。

  二、招生对象
  本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合格,经复试通过者。

  三、研究方向
  1. 日本文学(含中日比较文学)
  2. 日语语言学(含中日比较语言学)
  3. 日本文化(含中日比较文化)。

  四、学习期限
  按照南京大学研究生院规定,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年半,其中课程学习为一年,通过中期考核后进入论文写作阶段。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不得延长。

  五、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A、B、C、D四大类。A类为全校公共学位课程;B类为外国语学院以一级学科为基础的学位课程;C类为二级学科日语语言文学专业学位课程;D类为本专业的方向选修课程。
  硕士研究生仍实行学分制。学生总学分数不得低于32学分。A、B、C类及跨一级学科选课的总学分不得超过22分。
  A类:
  马列原著选读 (3学分)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学分)
  第二外语 (4学分)
  B类:(外国语文通论必选,其他三门中任选一门)
  外国语文通论 (2学分)
  文艺批评理论综述 (2学分)
  翻译通论 (2学分)
  外国语言学 (2学分)
  C类:
  日本现代文学 (2学分)
  日语语言学通论 (2学分)
  日本文化概论 (2学分)
  D类:
  日本文学专题研究 (2学分)
  日本古典文学研究 (2学分)
  日本古典文学作品赏析 (2学分)
  日本近代文学研究 (2学分)
  日本现代文学研究 (2学分)
  日本近现代文学作品赏析 (2学分)
  日本文艺史 (2学分)
  日本文学理念研究 (2学分)
  日本现代文学批评 (2学分)
  日本文学社会学研究 (2学分)
  日语音声学 (2学分)
  日本句法研究 (2学分)
  日语词法研究 (2学分)
  日语语法专题 (2学分)
  日语惯用句型与俗语研究 (2学分)
  日语词汇研究 (2学分)
  日语修辞学研究 (2学分)
  日本现代用语研究 (2学分)
  日本外来语专题研究 (2学分)
  日本语言文化 (2学分)
  日本文化专题研究 (2学分)
  日本民俗学研究 (2学分)
  日本外来文化摄取史 (2学分)
  日本宗教文化研究 (2学分)
  日本近代思想史 (2学分)
  当代日本社会问题研究 (2学分)
  日本历史专题研究 (2学分)
  中日文化与文学比较研究 (2学分)
  翻译理论与实践 (2学分)
  日语高级阅读与写作 (2学分)
  日本地域文化研究 (2学分)
  论文写作与研讨 (2学分)

  六、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专业指导小组的形式,第一阶段以课程为主,第二阶段以论文为主。硕士生入学后暂不分方向和导师,第一学期学习结束后进行“师生互选”。具体做法是:学生基于一学期的专业课程学习,对专业老师的了解,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学习志向,选择适合指导自己学位论文的导师。导师组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加以调剂和分配,使学生顺利进入毕业论文撰写阶段。
  此外,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所设置的课程,专业指导小组负责专业的知识传授和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和授课内容,可采取讲座、课堂讨论、课外阅读、社会实践、研究报告等形式,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加强横向交流,鼓励研究生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本系、院及国内的各种学术活动,参加中外教师举办的各种学术讲座,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学术新动态。
  同时,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当参加政治学习和时事教育,关心集体,提高综合素质。

  七、考核方式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的管理、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本专业严格按照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规定,实行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制。考核方式分为口试和笔试。具体办法是:
  1、 公共课和基础课以笔试为主,由任课教师负责。
  2、 专业课或进行笔试,或写课程论文,论文篇数和字数由任课教师确定。
  3、 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在学位课程基本完成之后进行,一般在第三学期举行。由导师组(不少于三人)对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学习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具备深入研究的理论水平、科研能力、专业及方向书目阅读情况、论文开题计划、基础日语(语音语调、口语表达)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小组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做出公正的评价。考核结果分“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种,“通过”者,可以继续完成学业,进入硕士论文阶段;“暂缓通过”者须参加补考,“不通过”者将终止学业,按南京大学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基础理论水平及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的综合反映,同时也是研究生创新能力的主要体现。为保证和提高日语专业硕士生的培养质量,督促学生按时完成毕业论文,特实行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制度。开题报告一定要结合硕士论文的选题,在导师组指导教师的引导下进行。
  开题报告最迟必须在第二学年课程学习全部结束以后,由学生向导师组提交,提前毕业者可在第二学年中期考核结束以后提交。为作好开题报告、写好毕业论文,本专业专门设有“论文写作与研讨课”。
  对开题报告和毕业论文的具体要求是:
  1、 选择本专业领域具有可行性的某一个难点、疑点或空白点为研究对象,内容不可过于宽泛、平叙。
  2、 立论必须充分,应具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立意要新。即使研究前人的成果时,也要说明自己与他人的不同之处,解决了哪些前人尚未解决的问题,对今后的研究有何裨益。
  3、 在相同语境中不得重复他人的成果而没有突破,严禁剽窃。在引用他人观点时必须注明出处。
  4、 尽量利用和占有第一手资料。在充分研读、分析的基础上做出准确的论断。
  5、 开题报告应当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字符不少于3500字。硕士论文应当主次分明,观点以一贯之,行文流畅,字符在50000字左右。
  6、 硕士论文必须用日语撰写。格式要规范,大小题目应醒目。
  7、 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结束部分必须列出中外文参考书目。
  8、 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一律用计算机打印。统一使用日语MS明朝体。

  九、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1、 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
  硕士生应在答辩前两个月内正式交出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在半个月以内审阅完论文,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系答辩委员会经初审后同意该生答辩。硕士生则应填写《南京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书》,然后交指导教师及系签署意见,报外国语学院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安排论文评阅和答辩事宜。
  2、 学位论文的评阅
  硕士生申请学位,在答辩前应聘请两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其中一位必须是校外的教授或副教授。评阅人名单应由日语系与导师共同协商提出,经外国语学院学位分会批准。论文评阅人应在答辩前十天将论文评语送交答辩委员会。
  3、 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答辩委员由三人组成(其中教授不少于2人,研究生本人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原则上不聘请外单位专家参加,外籍教师不得担任主席,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答辩委员会名单由日语系与导师、指导组有关成员三方面协商提出,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
  4、学位授予
  硕士论文答辩结果分“通过”、“暂缓投票”、“不通过”三种,“暂缓投票”的论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三、六个月)完成修改,由答辩委员会组织评阅,决定是否通过。论文经答辩委员会通过后,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获得通过后授予硕、博士学位。
  南京大学对文科研究生在论文发表方面提出了量化标准,发表刊物参照“南京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中文期刊目录一览表”。如在答辩时尚未发表论文,可在一年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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