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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北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者,请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后,通知符合条件者体检、复试的时间及复试内容和要求。
  3.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交费、照相等报名手续,收到接收函的申请人及时登录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查阅并了解具体报名办法,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申请人不能被录取,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录取
  我校将于2013年4月对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且已成功进行报名的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专业相关知识的复试。考核、复试通过并体检合格者,学校将于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时间安排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者,于10月15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10月16日至10月17日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10月18日通知复试的时间及复试内容和要求。
  3.复试时间拟定于10月20日至25日。
  六、其它
  1.《中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5)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3.本科所学专业与推免后所学硕士专业应属同一学科门类,不得跨学科门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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