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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200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期限:3年(在职可延长1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下列学历的人员: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者可适当放宽;

  5.有两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须征得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

  四、报名:

  我校博士研究生一年分两次报名、两次入学。第一次招生已完成招生规模的导师,将不再组织第二次报名。

  报名时间:第一次:2005年9月5日至9月15日(函报于9月10日截止);第二次:2006年3月6日至3月16日(函报于3月10日截止)。

  报名地点:西安市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0072,电话:(029)88493042,传真:(029)88491142.

  考生须持下列有关材料,并交纳100元报名费,方能履行报名手续。

  ①报名时须持(寄)本人最后学位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函报者);应届硕士毕业生凭所在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及学生证;属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呈交原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信并注明在读博士期间是否继续定向或委托培养;函报的考生还须注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导师及考试科目。

  ②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呈交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相当于报考学科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两篇学术论文(由所报考的导师对其论文进行评价)、硕士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课程进修成绩单、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六级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年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只能招收一名同等学力的考生。

  五、考试:

  1.考试形式:采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

  2.笔试时间:第一次:2005年10月22、23日;第二次:2006年4月22、23日。详细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口试与复试在笔试结束后既可进行,具体时间请向导师咨询。

  4.考试科目:外国语、自然辩证法和业务课。详细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外国语:分笔试和听力(听力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时间为3小时。

  自然辩证法: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免考。

  业务课:包括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合格后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2门。

  5.入学时间:2006年3月、9月入学。

  六、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并结合平时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业绩及身体健康状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委托生优先录取。

  七、待遇、就业:

  1.普通奖学金或工资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我校另为研究生设有优秀奖学金30余种。

  2.我校已实行聘用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对于应聘者,根据受聘研究生完成任务情况付给酬金。

  3.就业: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安排就业(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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