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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西北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励办法


  
  为了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创新型人才,结合我校实际,参照《西北大学优秀学生评比及奖学金评定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项目
  I.优秀学生评定类
  优秀研究生标兵
  优秀研究生
  先进集体
  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研究生社会活动优秀奖
  II.奖学金评定类
  特等奖学金3000元
  一等奖学金2000元
  二等奖学金1000元
  三等奖学金600元
  先进集体奖学金300元
  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学金1000元(硕士)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800元
  研究生社会活动优秀奖200元
  优秀研究生评比与奖学金评定合并进行,获得优秀研究生标兵称号者同时获特等奖学金,获优秀研究生称号者按评定结果分别获一、二、三等奖学金,其他各类奖项亦分别获得相应奖学金。
  二、评选比例
  1.各院系每学年推荐一名优秀研究生一等奖学金参评者参
  加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
  2.优秀研究生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各评选单位的在校学习满一年以上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5%、8%、10%评定。
  3.先进集体。学校评选3-5个。
  4.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各单位总数不得超过三人。
  5.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各院系可推荐1-2名优秀研究生干部,校研究生会可推荐3-5名优秀研究生干部,由学校统一评定。
  6.研究生社会活动优秀奖。各评选单位按在校学习满一年以上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2%评定。
   三、基本条件
  凡在校学习满一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的我校在籍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均可参加优秀研究生评选。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纪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有全局观念,识大体,顾大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善于与人合作,乐意为同学服务,积极主动地参加校、系、班组织的集体活动。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研究生处通报或者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2.有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不合格;
  3.因病、因事,一学期请假累计满四周;
  4.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各级组织交给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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